历史沿革

据考古,5000多年前定海已有人类繁衍生息。春秋时称甬东,属越。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始建翁山县。大历六年(771)废县治(一说广德元年),属鄮县。宋熙宁六年(1073)建昌国县,隶明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昌国县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降州为县,隶明州。二十年(1387)废昌国县。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置定海县,隶宁波府。道光二十一年(1841)四月,定海县升为直隶厅,隶宁绍台道。宣统三年(1911)九月,定海光复,废直隶厅复定海县,直属浙江军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八月,析定海县为定海、滃州两县。

1950年5月17日,定海解放,废滃州县,并入定海县,隶宁波专区。1952年7月,定海县升为特等县。1953年6月10日,析定海县为定海、普陀、岱山三县,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基本确定现定海区境域。1958年10月,撤舟山专区,定海、普陀、岱山、嵊泗4县合并建舟山县,复属宁波专区。1962年4月,撤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大衢5县。1967年3月,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1978年9月,成立舟山地区行政公署,县随属之。1987年1月,舟山撤地建市,改定海县为定海区,区政府驻解放西路106号,2006年迁至昌国路61号。

1994年7月,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市与定海区党政机关管理体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44个部门和群众团体,与市级机关对口部门和群众团体合署办公。1995年9月,部署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区委、区政府部分恢复实体运转。2001年8月,再次调整管理体制,市、区机关、团体重新分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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