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324254856/2025-79642
文  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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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年3月26日,舟山市定海区科学技术局和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推进定海创新发展,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4〕14号),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5年1月,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开展讨论,出台草案,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3月,区科技局在政务公开官方网站上开展意见征集,并在7个工作日后发布结果反馈。

2025年3月26日,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共同发布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重点领域、支持对象和分配方式、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则五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总则

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二)第二部分,重点领域、支持对象和分配方式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致力于提升海岛地区科技创新发展能力。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主体培育,加快主体培育,促进成果转化等4个领域。主要支持在我区注册并开展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

(三)第三部分,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支出管理规定,主要有申报单位按规定申报,各相关单位做好初审,科技部门做好项目公开遴选等环节。

(四)第四部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第五部分,附则

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明确了涉及同一事项奖励(补助)内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四、新旧政策对比

一是支持范围。新政策增加了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金融服务科技工作等方面内容。二是资金管理。新政策增加了资金管理表述。明确了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和区科技局共同管理。符合各级科技规划及政策要求,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三是绩效检查评价。新政策增加了绩效管理方面内容,明确区科技局应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区财政局按规定视情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及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林东南

联系电话:0580-203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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