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5862954312/2025-79515 | ||
文 号: | 定政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件登记号: | LDHD00-2025-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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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东街道等11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镇(街道)赋权后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东街道等11个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城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2项,新增9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生态环境、建设、水利、消防救援6个领域31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 二、调整环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23项,新增5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消防救援3个领域2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2)。 三、调整昌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7项,新增23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4个领域30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3)。 四、调整盐仓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5项,新增11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应急管理5个领域26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4)。 五、调整小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8项,新增17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4个领域25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5)。 六、调整岑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4项,新增9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6个领域 23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6)。 七、调整马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0项,新增8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6个领域18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7)。 八、调整双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0项,新增24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5个领域34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8)。 九、调整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95项,新增10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民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林业、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农业农村9个领域105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9)。 十、调整白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12项,新增22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救援、农业农村5个领域34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0)。 十一、调整干览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其中保留9项,新增23项,调整后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生态环境、建设、林业、消防救援、农业农村6个领域3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1)。 十二、调整后上述11个镇(街道)收回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其管辖区域范围内行使。 十三、调整后盐仓街道收回的专业执法事项由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在其管辖区域范围内行使。 十四、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较大数额、较大价值的标准,适用《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 十五、本通告施行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实施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六、本通告自2025年5月6日开始实施。《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等8个镇(街道)行使及动态调整环南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定政发〔2022〕7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金塘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定政发〔2022〕2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2.《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3.《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4.《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5.《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6.《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7.《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8.《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9.《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10.《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11.《舟山市定海区干石览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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