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789XX/2024-72296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岑港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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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本《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为强化对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交易公正透明、高效廉洁而制定。其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定党政办发〔2015〕35号)及《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招组〔202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定党政办发〔2015〕35号)

2.《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招组〔2021〕3号)

3.《舟山市自行组织选取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交易实施办法》(舟招组办〔2019〕21号)

4.《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2021年7月7日文件)

5.《关于印发《定海区村级小微工程非招标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定公共资源〔2020〕3号)

6.《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定委办发〔2021〕80号)

7.《舟山市定海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定政办发〔2013〕27号)

三、主要内容

该《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岑港街道辖区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保障国家、集体利益及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参照区级招投标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分为七个章节,分别从总则、机构和职责、交易范围和方式、交易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以及附则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以及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机构和职责章节,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交易中心三个核心机构,分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重大决策、日常监督和具体操作工作,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三部分交易范围和方式,章节列举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限额标准、交易方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操作流程,强调了公开招标和公开拍卖为主要交易方式,并对不同类型的交易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指导。

第四部分交易程序,详细规定了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交易文件编制、交易过程实施步骤,以及交易后的结果公示、确认、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环节,确保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本章着重强调了对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监督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如现场巡查、重点督查和受理投诉,对交易活动进行严密监控,并督促所有参与者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此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求全面公开,设有投诉渠道,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本章专门就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避招标、不按本办法要求进行交易或擅自决定实施单位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投标人串标、围标、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包括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并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在岑港街道投标的资格。此外,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从不良记录直至取消评审资格乃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后,还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受到纠正、通报批评甚至被追究领导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强调了对各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时间和原文件的废止。

四、实施时间

《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2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定海区岑港街道 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801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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