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45/2016-40812
文  号: 临办〔2016〕6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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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临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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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实施畜禽禁养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地巩固临城区域“五水共治”成果,做好辖区畜禽养殖禁养管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生态新城、美丽家园”建设,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的批复(定政函〔2016〕23号)文件精神,明确2016年5月1日起临城街道区域范围内实施畜禽禁养管理,现有畜禽养殖户必须在6月30日前关停处理完毕,自即日起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等行为。请各社区、村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监管和巡查,杜绝畜禽复养情况的发生。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3日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

第一章    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发展和“五水共治”工作的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畜禽养殖产生水体,空气污染,传播病菌,引起邻里间的纠纷,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浙江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0]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33号)等文件针对省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目标、政策、措施,是将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一步落实的指导性文件,从文件中可以解读出鼓励适度规模化发展畜牧业(生猪)是今后畜牧业的发展方向,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鼓励种养结合、养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同时对于养殖密度过高、污染物处理不达标的养殖户进行整改直至关停。

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污”的原则,结合定海区临城街道的实际特点,提出临城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的规划方案,从规划层面上规范畜牧业的发展、控制畜牧业污染,同时引导畜牧业的转型发展。

第二章       临城街道概况

2.1地理位置

临城街道是舟山新一轮城市规划中的开发新城。东与普陀区勾山街道接壤,西临城东街道,南濒大海,北邻北蝉、白泉等乡镇。陆地面积约79平方公里。下辖11个城市社区,13个农村社区,30个行政村,共有人口22797户,总人口62558人,其中农业户口17383人。

2.2气候气象

临城地处北亚热带南缘,属北亚热带南缘海洋性季风气候,总的气候特点是: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四季分明,温暖湿润,冬暖夏凉,温和湿润,光照充足,蒸发量大,无霜期长。历年平均气温16.3℃,历年极端最低气温-6.0℃,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1℃。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较小(年较差21.7℃、日较差6.3℃)。

临城多年平均降水量1295mm,年平均降雨日149天,年间降雨量分布不均,最高值达1888.9mm(1977),最低值为628.4mm(1967),且年内分配相对集中,呈“双峰”型,第一峰出现在5~6月份的梅雨,第二峰出现在8~9月份的台风雨。强台风暴雨袭击时,常伴随着狂风、巨浪、高潮,往往给全岛带来严重的洪涝灾害。

临城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日照时数2038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为4271MJ/m2,年平均风速3.3m/s,季平均风速冬季最大(3.5  m/s),春夏季最小(3.2 m/s);月平均风速最大为1月(冷空气活动)和8月(热带风暴影响),最小为6月。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夏季为东南风,区内全年多大风,夏秋季多台风热带暴风,加上降水空间分布不均,年际变幅大,常出现干旱、洪涝等灾害性天气。

2.3发展概况

近几年来,临城各项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长。街道现有企业百余家,初步形成以水产食品、机械制造、建筑建材、化工塑料、船舶修造为主的五大经济发展格局。临城自然环境优越,资源丰富。街道把握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本土农业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同胜万亩晚稻杨梅、合兴大蒲岙百亩杨梅基地、高峰云雾茶基地及毛竹山竺家茶基地建设,各类农产品实现种植面积近千亩。开展农产品品牌经营,引导农户走新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临城作为全市中远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服务中心,从2000年开发建设新建15年已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600亿元左右,其中,政府性投资200亿元,一座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初具规模。基础设施方面,已建成市政道路25条(桥梁35座),总长41.3公里,总面积130万平方米,形成了以千岛路、临长路、新城大道、海天大道为主要骨架的城市道路网络。供电、供水、排水、排污、通信、燃气等设施同步建设。公共设施方面,浙江海运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大舟山校区等3所高等院校落户新城,舟山医院、舟山中学、舟山体育馆、海洋文化艺术中心、新城公交总站全面建成使用,银泰百货、华润万家(乐购超市)、怡岛路步行街等商业设施全面运营;14条公交线路连接定海、普陀等地。住宅开发方面,19个开发小区共计商品房1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已竣工交付商品房达8000多套,居民入住率近60%。商务楼宇建设方面,新城已建、在建和拟建商务楼、酒店总建筑面积已达到130万平方米,建设大厦、中昌国际、移动大楼、金跃大厦、商会大厦、中基大厦等商务楼宇建成使用。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畜禽养殖现状

2015年临城街道生猪养殖户63户,共计9824头;鸭养殖户8户,共计6000只;鸡养殖户6户,共计37500只,獐养殖户2户,共计210只,鹅养殖户4户,共计2000只。

3.2      存在问题

(1)    养殖户规模小而散,缺乏规模化养殖场

当前畜禽养殖仍以分散养殖为主,大部分农户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养殖意识不强,养殖规模小,设计不合理,先进的科学养殖、疫病防治技术不能得到推广应用,无论养殖场建设、防疫条件,还是良种引进应用都较落后,缺乏市场意识和长远规划,养殖效益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

(2)    环境污染严重

现状畜禽养殖废水的最终去向基本以排放河道为主,养殖废水未经生化处理和消毒灭菌,对周围水环境的污染严重。

(3)    病死畜禽缺乏安全卫生的处理处置措施

业内普遍采取非常随意的方法处理死牲畜:甚至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弃尸,或者干脆就地掩埋。土葬和丢弃死牲畜,会把病菌和病毒通过土壤、地下水以及昆虫和微生物四处传播,传向大江大河污染水源,破坏整个动物世界甚至人类社会的生态,埋下大规模瘟疫的隐患,而且首先会对附近的养殖场构成现实的生态威胁。

(4)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要发展规模养殖,动辄需要上百万元的资金。目前广大农民经济条件有限,扩大再生产能力不强,养殖业又是高风险行业,散养户想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筹资十分困难。

(5)    现有的畜禽养殖空间分布与《定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矛盾突出。

(6)    土地资源紧缺。

近年来,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畜牧业发展用地尚未列入新的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几乎不可能新增畜牧业用地。因此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来看,种植业的用地得以保障,而畜牧业用地未纳入农业用地体系,用地得不到保障。

第四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目标

4.1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 《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

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70号);

8.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2〕105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33号);

11. 《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

12.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浙农能办〔2005〕11号);

13. 《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农专发〔2006〕24号);

14.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3修订)

15. 《舟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6. 《定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修订);

17.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函[2003]54号);

18.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舟政发[2007]32号);

19. 《舟山市“五水共治”的总体方案》。

4.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长峙 岛、东蟹峙岛)。

4.3      实施期限

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分期和相关内容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治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规划期限与总规期限保持一致。

4.4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入点。结合临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5      规划原则

(1)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符合环境承载力、水环境容量、生态环境状况要求。

(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规范有序,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政策扶持,重视宣传引导,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划分标准,从严控制规模,提高准入门槛,加大污染综合防治。

(5)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区域控制制度,加强对禁限养区畜禽养殖的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鼓励村民自治的原则。增强村民环境意识,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保护和改善村庄环境,实现农村畜禽养殖管理自治。

4.6      规划目标

力争2016年4月底毛竹山村完成全部养殖场(户)关停,其余村养殖场(户)结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分步分期关停,为临城城区的城市化建设和舟山市的五水共治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章       规划方案

5.1      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集雨区范围;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历史自然遗迹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镇、城中村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其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范围,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点周边100米,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米范围;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范围;省级以上公路两侧100米范围;主要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5.2      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规定

禁养区:禁养区内原则上禁止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要限期关停。

5.3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具体要求

禁养区内,坚决杜绝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所,只许拆不许建,规划在2016年4月底毛竹山村完成全部养殖场(户)关停,临城其余村养殖场(户)结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分步分期关停。

5.4      规划方案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确定临城城区包含临城、长峙、勾山、甬东、小干5个片区。功能定位为舟山群岛新区行政、文化、教育、商务与金融中心。城镇人口规模约5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0平方公里。临城、小干重点建设商务金融中心,甬东、长峙及临城西部建设(舟山)海洋科学城的核心区。据此,临城街道整体位于规划城市建设区内。

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要求,舟山市提出“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治水新模式。当前临城畜禽养殖仍以分散养殖为主,农户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养殖意识不强,养殖规模小,设计不合理,畜禽养殖废水的最终去向基本以排放河道为主,养殖废水未经生化处理和消毒灭菌,对水环境的污染严重。

依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定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舟山市“五水共治”的总体方案》,定海区临城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不再适合保留畜禽养殖业,全部划为禁养区。

第六章       效益分析

6.1      环境效益

临城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分,有利于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减少和消除对饮用水源、风景区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提高临城街道乃至舟山本岛的环境质量,为临城街道地表水质量达到指定功能区要求奠定基础。

6.2      经济效益

临城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分,对于促进定海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形成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空间布局是有利的。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尤其是地表水的质量,提高工业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避免因水污染造成农牧渔业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减少因污染而造成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下降而引起的各种费用。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还能为城市营造休闲娱乐空间,对定海区房地产业、旅游业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另外,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软实力,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6.3      社会效益

科学合理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临城街道所在地定海区属于岛屿地区,河流源短而且分散,本地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当地的水库蓄水并不能完全满足用水需求,还需要辅以境外引水等工程措施解决舟山水资源问题,因此保护好本地有限的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临城畜禽养殖养殖场(户)分布很散,污染面广量大,同时由于规模普遍较小,又缺乏经济实力规范地、妥善地处理养殖污染,是造成地表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水资源保护地周边还有养殖场(户),养殖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排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仍然存在。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严格控制水源地附近畜禽养殖量,将极大改善水源的水质。

2、有利于协调解决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城镇发展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矛盾。通过合理确定禁养区的范围,可以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分步整治

7.1.1    调查登记评估阶段

由各社区逐户上门摸清情况,对畜禽、棚舍、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统一进行评估。

7.1.2    宣传公示阶段

在调查摸底和明确政策前提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并发布整治通告,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对畜禽养殖登记情况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以此作为政策补偿依据。

7.1.3    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整治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对临城街道畜禽进行集中整治。

(1)政策落实。进村入户,对畜禽养殖户落实补偿政策。

(2)自行处理。根据要求,由畜禽养殖户自行对畜禽、棚舍进行处理。

(3)依法整治。对极少数经多次工作仍未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的畜禽养殖户,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7.2      职责分工

各社区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强力推进禁区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社区负责调查辖区内畜禽养殖现状,制定畜禽棚舍拆除行动计划,并负责实施拆除。

(二)街道相关部门负责组建专门队伍,协助社区做好畜禽养殖场(户)关停工作;落实转产养殖场(户)涉农领域的技能培训和扶持政策。

(三)街道会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维护街道统一组织的拆除现场秩序,对阻碍相关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负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街道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拆除面积和资金拨付,养殖户转产转业就业项目和相关扶持政策的细化和落实。

(五)街道宣传部门责制定禁养区畜禽棚舍拆除行动宣传专题方案,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宣传拆除行动的意义、计划、政策和措施,做好舆情应对。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和负面典型的曝光,为拆除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3      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禁养区猪舍拆除行动计划,成立临城街道畜禽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社区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为禁养区畜禽棚舍拆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合理安排计划

全街道猪舍拆除工作安排的次序原则是: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集雨区范围;主要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户)。

(2) 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历史自然遗迹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

(3) 城镇、城中村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其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范围,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的养殖场(户)。

有条件的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大力度,一鼓作气,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开展督查考核

(1)建立考核机制,各社区禁养区畜禽棚舍拆除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区对社区年度目标专项考核并奖励。

(2)“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拆除工作,主动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棚舍。

(3)拆除进度较慢的社区,要向街道作出情况说明。

(4)党员干部自觉实施拆除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

(四)坚持阳光拆除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社区要对猪舍拆除计划的范围、时间、政策、措施、养殖场(户)名单予以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丈量方法、拆除协议、补助政策、资金领取等重要环节,要做到操作明确、实施规范,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做到阳光拆除,阳光补助。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金一户一结,及时到位。

(五)加大整治力度

(1)对逾期未实施拆除的养殖场(户),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整治。

(2)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坚决制止新建畜禽棚舍,严防反弹。

(六)禁养区边界应有明确指示牌

临城街道在禁养区边界应有明确指示牌,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告知区域内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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