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40Q/2023-71238
文  号: 定财社〔2023〕15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文件登记号: LDHD12-2023-0001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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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定海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66 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定海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定财社〔2016〕35 号)进行废止。废止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定海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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