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216C/2023-6861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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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规范(试行)》政策解读 |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定海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规范(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 (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 根据国家关于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总体稳定、分类实施、便于执行”的原则,我区自2021年起,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五部分,分别从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一部分工作依据。细化了工作依据,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含义进行解释。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明确了镇(街道),村(社区)及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明确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的具体流程。 第四部分注意事项。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明确。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和部署。 三、实施时间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由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解读。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科室:渔业产业科,联系电话:0580-255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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