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7324254856/2023-7440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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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2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行动方案》,同年6月10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22〕11号),旨在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快速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定海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定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有五个部分,共计14条。重点介绍涉及新调整的5条条款: 一是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对申报年度直接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且符合定海产业革新“145”导向的技改投资项目,按设备(软件)投资额 5% 左右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智能化技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高质量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奖励。鼓励区域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企业高端装备购置、促进上下游产业合作,引导现有规上工业企业加大再投资力度,对新增产业用地或技术改造投资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给予扶持。 二是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稳步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大改造,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省级清洁生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对获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评浙江制造精品等创新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内、省内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和认定为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四是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每年安排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对运营模式新、产业链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加大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培育,企业上规享受工业企业上规同等奖励,第一年给予5万元专项资金奖励,第二年第三年未退规的,在第三年再给予10万元稳规激励。加快发展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首次被纳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目录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五是加快工业数字化改造。对实施关键环节数字化改造的工业企业,按其项目投资额(仅指软件、网络、安全及终端硬件等)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 30% 且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DCMM贯标试点企业、大数据应用示范等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领域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获得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等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盛琦真 联系电话:0580-2600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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