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5862954312/2022-61882 | ||
文 号: | 定政发〔202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件登记号: | LDHD00-2022-0003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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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等8个镇(街道)行使及动态调整环南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舟山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办事处、昌国街道办事处、盐仓街道办事处、小沙街道办事处、岑港街道办事处、马岙街道办事处、双桥街道办事处、干览镇人民政府等8个镇(街道)政府行使;决定对环南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等2个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7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和昌国街道办事处行使(详见附件1、3);将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213项行政处罚权交由盐仓街道办事处行使(详见附件4);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6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小沙街道办事处行使(详见附件5);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6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岑港街道办事处、马岙街道办事处、双桥街道办事处和干览镇人民政府行使(详见附件6、7、8、10)。 二、对环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2);对白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9)。 三、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法管辖。 四、城东街道办事处、环南街道办事处、昌国街道办事处、盐仓街道办事处、小沙街道办事处、岑港街道办事处、马岙街道办事处、双桥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干览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自6月9日起施行。6月9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实施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附件: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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