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2-61891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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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等8个镇(街道)行使及动态调整环南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支持,高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向深入,结合镇街实际,编制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等10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并向社会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7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和昌国街道办事处行使;将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213项行政处罚权交由盐仓街道办事处行使;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6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小沙街道办事处行使;将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96项行政处罚权交由岑港街道办事处、马岙街道办事处、双桥街道办事处和干览镇人民政府行使。

(二)对环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对白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

(三)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法管辖。

(四)城东街道办事处、环南街道办事处、昌国街道办事处、盐仓街道办事处、小沙街道办事处、岑港街道办事处、马岙街道办事处、双桥街道办事处、白泉镇人民政府、干览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自6月9日起施行。6月9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实施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80-82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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