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008009001/2021-53443
文  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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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定政办发〔2021〕18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为定海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殡葬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助推新区协调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节地生态葬法出台优化政策。

二、主要内容

此实施意见主要由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定海区拆迁坟墓安置、村级公益性墓地要遵循的规定,以及在2021、2022、2025、2030年分别要达到的建设标准。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分别是统一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调整拆迁坟墓安置方式、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补助、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明确责任分工。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纪律监督、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由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进行解读。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联系科室: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电话:0580-26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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