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8067G/2021-53125
文  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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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发改局《关于定海区育才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学费调整的批复》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民工子弟学校,是一所特殊的民办学校。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难,而农村公办学校距离远,产生了这样一类专门安置民工子弟入学的特殊学校,承担着地方政府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办学职责。与公办学校相比,目前办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困难: 教师工资上涨。校舍租赁成本提高。融资渠道狭窄,办学资金成本高;而且,由于投入不足,设备设施更新困难,存在校车等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隐患。给育才学校办学带来较大的压力。

二、政策依据:

本次定价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主要内容: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前财政补贴情况及毗邻地区收费标准,对育才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学费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小学段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200元/生.学期,初中段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6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学期。学校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关于定海区育才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学费调整的批复》(定价〔2018〕10号)执行到老生毕业离校止。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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