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0-40457
文  号: 定政办发〔2020〕14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文件登记号: LDHD01-2020-0004 有 效 性: 废止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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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保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

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三个等级,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地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的,Ⅰ类地区9.5万元/亩、Ⅱ类地区7.5万元/亩、Ⅲ类地区7.0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Ⅰ类地区5.7万元/亩、Ⅱ类地区4.5万元/亩、Ⅲ类地区4.2万元/亩(详见附件)。同时为充分维护农民利益,明确限定土地补偿费不得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

调整后的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但在2020年1月1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获得批准且在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保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发布前,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批准并公告的标准执行。原《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16号)同时废止。

附件:定海区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表

附件

定海区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表

                                              单位:万元/亩

征地区

片等级

区片范围

耕地、除林地外的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价格

林地、未利用地

价格

城东街道;昌国街道;环南街道(庆丰村、竹山社区、海山社区、西园社区、晓峰社区、南珍社区);临城街道(三官堂村、黄土岭村、甬东村、甬庆村、甬金社区)

9.5

5.7

盐仓街道;金塘镇;双桥街道;白泉镇;环南街道(大猫村、盘峙村、五联村);临城街道(田螺峙社区、翁洲社区、桃湾社区、吴榭社区、金鸡山社区、南海社区、锦湾社区、舟中社区、长峙社区、丹枫社区、王家墩社区、东蟹峙社区、毛竹山社区、惠民桥村、永华村、海防村、中湾村、横塘村、长升村、西荡村、长峙村、马鞍村、岙山村);千岛街道(星岛社区、桂花城社区、海宇社区、绿岛社区、红茅山社区、怡岛社区、泽普社区、荷花村、东荡村、胜山村、万塘村、万二村、万三村、双阳村、新后岸村、高峰村、同胜村、城隍头村)  

7.5

4.5

岑港街道;马岙街道;干石览镇;小沙街道

7.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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