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008009001/2019-32577
文  号: 定政办发[2019]20号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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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定海区反走私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反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走私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反走私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舟山市定海区反走私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

二、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反走私办[2018]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确定2019年度反走私重点县名单及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3.《舟山市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舟反走私办〔2018〕8号)

4.《关于打击走私犯罪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8〕1号)

5.《关于印发舟山市“三无”、“非法改装”船舶联合鉴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舟反走私办〔2018〕13号)

6.《关于印发舟山市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走私涉案船舶车辆货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反走私办〔2018〕14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涉及四方面内容,其中第一、二方面分别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为底线,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新模式,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第三方面主要为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反走私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反走私工作专班,要求每月召开1-2次专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对策。同时,把反走私工作列入“平安定海”建设考核,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跟踪督查,并于年底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确保基层反走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反走私体制机制建设,完善110走私举报接处警机制,明确责任目标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反走私行为,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和社会参与广泛性。

三是开展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清港除险行动,加大对“三无”船舶、改装船的检查力度,对查获的“三无”船舶实行联合鉴定、属地拆解,截断海上走私通道,消除走私风险隐患。同时开展重点区域集中整治。确定干石览镇、岑港街道为我区2019年度反走私重点镇(街道),要求重点区域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并上报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各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参与走私的船舶、车辆以及人员处置。在市场销售环境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阻断走私末端销售链条。

四是着眼反走私长效体系建设,落实“一点一策”防控措施。落实技防措施,并分类纳入公安、港航或镇级综治监控平台,加强视频巡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物防措施,本岛区域内重点码头、油库等场所设置活动式限高、限宽设施,防止走私物品从定海辖区上岸后通过车辆转移至其他地区。加强反走私巡查、设卡检查工作。整合反走私巡查力量,借助基层治理四平台、专职网格员、平安队员,开展巡查工作,加强设卡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可疑情况,切实阻断走私货物陆上运输通道。落实码头主体责任,企业及私人码头由企业主及个人负责,低、小、散等公用无主码头或港岙口,由属地镇(街道)及社区负责,强化反走私信息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

以上规模是根据近些年反走私形势和情况,同时又参考了兄弟县区反走私治理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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