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008009001/2018-36932 | ||
文 号: | 定党政办发[2018]13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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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海区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的政策解读 |
一、背景 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部署,2016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标准化+”实施方案》;2016年底,省政府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向国务院提出要求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国务院复函表示同意,于是浙江省就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2017年1月,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动员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车俊书记(时任省长)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高度,对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及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2017年12月,舟山市政府出台《舟山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下达了舟山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第一批清单,要求各县(区)政府成立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根据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定海实际,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过程 《舟山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7—2020)年》出台后,根据舟山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马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实施方案》文件起草小组。经过深入调研和讨论研究后,拟定了总体思路和框架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经局领导审阅和向区政府汇报对接后,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以强区办名义向各部门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从反馈的意见来看,总体分歧较小。在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和完善了《实施方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开发布。 三、主要内容 共分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构建“定海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及强化标准供给支撑。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和奖励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和加强宣传引导。 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除《实施方案》正文部分外,还有1个附件,即定海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定海实际,之后会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工作任务。 四、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22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5号) 5、《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舟政发〔2017〕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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