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18-36931
文  号: 定党政办发〔2018〕136号 主题分类: 综合类
文件登记号: LDHD01—2018—0007 有 效 性: 废止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委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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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定海区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海区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22号)、《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标战略〔2017〕1号)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舟政发〔2017〕59号)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标准化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深度融合,按照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紧密结合定海实际,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标准化体制机制、体系建设、供给能力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标准化改革总体要求与定海实际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

(一)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具有定海特色的标准化战略推进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地方政府主推、企业主体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2.强化供给,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融入新区发展规划,针对发展短板、民生短板和制度供给短板,加快制定实施高水平标准,推动各领域对标准、补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

3.融合创新,引领转型。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汇聚市场创新要素,加强标准化与各类业态的互促互融,最大程度发挥标准化战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促进我区产业迈向中高端。

4.优化载体,重点突破。围绕我区国家战略试点及标准化战略重点领域,积极构建工作载体,广泛运用试点手段,全面打造标杆企业,推动标准化战略各项举措落地,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复制的标准化战略重要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建立标准化战略工作体制和机制,培育和打造一批掌握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标准供给能力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战略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公共服务、强化制度供给、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1.建立健全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把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共同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要素,全方位构建政府标准体系,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顺、公共利益有标可量、社会治理有标可依”的标准化格局。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层级清晰,权责明确”标准化工作体系。

2.着力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水平。以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制定、发布、实施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重要标准,重点实施创新成果标准转化、传统产业对标达标、“浙江制造”标准引领三大工程。推动制定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浙江制造”产品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新增“浙江制造”团体标准6个以上,“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企业不少于6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7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5%以上。

3.显著提高全区标准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满足“互联网+”、“机器人+”、“政务网+”等各类需求,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定海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提供基础性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领导,形成有效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标准化重大项目,落实标准化改革重要任务。(责任单位:区委区府办)

2.严格履职,形成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大合力的工作格局。明确各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推动建立标准化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作用,形成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体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逐步构建“定海标准”体系。

1.推动标准扩面增效。围绕新型“浙江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推动标准化战略横向扩面,由工业领域向农业、服务业领域扩展。强化工业标准供给,紧扣“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进“浙江制造”、“绿色制造”标准试点。强化农业标准供给,加快制(修)订具有定海特色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全面推行“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示范单位,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强化服务标准供给,加快构建高水平服务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民生、治理、环境、建设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会同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选择。(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动标准提档升级。加快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发挥先进标准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及时吸纳专利等创新成果,以标准话语权占领市场制高点。推广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以团体标准为纽带促进块状产业内企业变分散发展为整体发展,促进行业全面提档升级。优先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3.推动标准开放合作。坚持与国际接轨,强化标准国际化意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放发展。畅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渠道,帮助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帮助出口型企业了解贸易对象国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三)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

1.标准化+“浙江制造”。以我区主导产业为基础,以重点培育企业为对象,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建立以“浙江制造”标准引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有效机制,推动制造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对标、达标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标准,鼓励和指导达到“浙江制造”标准要求的企业申请“浙江制造”认证,组织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宣传贯彻,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通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引领我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区经信科技局)

2.标准化+传统产业。围绕我区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临港装备制造、化纤制造、电机电子等重点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积极实施“标准化+”行动,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我区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品牌质量、创新能力、区域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将定海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船舶修理基地,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集散基地,国内重要的临港装备制造区。(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3.标准化+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我区绿色石化、港贸物流、现代航空、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潮流能源等新兴产业标准联盟,制定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亟需的团体标准,国际标准转化率大幅提高,引导企业提质增效、“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4.标准化+现代农业。围绕“绿色、安全、生态”目标,建立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涵盖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包装标记以及质量追溯的“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开展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推动标准化茶园、果园、蔬菜园、畜禽养殖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档升级,构建美丽农业体系,大力发展民生农业、景观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培育和支持晚稻杨梅、金塘李子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以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舟山渔场国家绿色渔业示范基地为载体,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围绕舟山大黄鱼、梭子蟹、贻贝、对虾等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开展各类标准化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提升活动。(责任单位: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

5.标准化+全域旅游。以标准化推进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A级景区村庄、旅游民宿和旅游产业融合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丰富海岛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海岛旅游创新实践,配合开展海岛民宿、海岛休闲示范点服务规范等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配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推进南洞艺谷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6.标准化+现代物流。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国家战略为牵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支撑和融合国际一流的综合枢纽港和铁矿石、油品、煤炭、集装箱等七大基地建设。探索标准化引领现代物流建设的机制和路径,以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为依托,推进港口、铁路、机场、货运站场等交通枢纽和仓储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构建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体系。充分利用定海的区位、资源、产业等海洋特色和优势,运用标准化的理念与方法,启动建立适合定海产业特点的水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体系,促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定海分局、定海海事处)

7.标准化+民生服务。围绕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基本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基本安全保障、社会综合治理,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积极构建和实施先进的民生服务标准体系。公共教育领域:加强教育区域布局、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和督导评估标准化研究,完善公共教育标准化工作体系。社会保障领域:探索建立覆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现代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基本生活服务领域:推进实施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孤残儿童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等先进标准。健康服务领域:推进实施健康养生、城乡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等标准和评价体系。公共文化领域:推进实施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考核评价标准。公共体育领域:逐步形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安全保障领域:推进安全防范和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标准化研究,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社会综合治理领域:探索用标准化手段构筑多元化社会矛盾治理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基层综治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治理标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8.标准化+政务服务。围绕“最多跑一次”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实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一是推进电子政务标准化。围绕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目标,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以实现业务协同为重点,加强电子公文管理、电子监察、电子审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等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市县联动的便民服务标准化平台,促进“一站式”网上办理。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强化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根据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布行政许可目录,针对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快行政审批权力标准化运作,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和规范。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固化和推广政府审批管理成熟经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岗位代理、假日值班等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推进投资项目许可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标准化管理,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不断减少、简化审批所需提交材料,制定相对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责任单位:区委区府办、区审交办、区发改局)

9.标准化+生态建设。一是建设生态文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体系和管理规程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以标准化为手段,巩固深化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构筑陆海统筹的生态景观体系。严格实施《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创建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成为美丽中国的海岛样板。二是促进“五水共治”。将“五水共治”形成的先进技术、经验提炼成标准,建立完善涵盖污水排放控制、防洪排涝、供水安全、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监控和水资源节约的“五水共治”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强化各级治水标准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五水共治”标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标准评价、监督“五水共治”。三是推动节能降耗。根据绿色发展要求,逐步提升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环保标准要求。推行产品、服务的碳足迹核算和活动、组织、项目的碳排放评估,推广低碳标准。开展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的评估,结合标准实施效果修订完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围垦局、区住建局、市国土局定海分局、区经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10.标准化+基础建设。一是推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建立全区工程建设标准数据库,加快建筑领域基础性通用标准和标准设计研究,实现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完善并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建筑节能标准化。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力度,引导重大建设项目采用国际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施工、监理标准,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快交通运输立体建设。运用资质信用评定等手段,推动桥梁建造、高速公路、高铁等重点领域建设标准在我区应用,以高标准构建支撑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海陆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实施推广高速公路管理与服务领域地方标准,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绿色交通标准化专项行动,实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三是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年实施方案,梳理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水平。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我区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高效利用能力和水资源保护能力。逐步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市国土局定海分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围垦局、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

(四)强化标准供给支撑。

1.提升标准创新能力。在积极引进先进、成熟标准的基础上,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研究和创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入国内外各种标准化组织,尤其是参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技术的产品标准,抢占行业话语权。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研制“互联网+”标准体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标准化基础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力度,广泛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改善标准化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升标准化业务能力,建立标准化人才长效培养机制,积极打造一支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寻求标准化智力支持,建立标准化专家库。构建标准化行政管理、地方标准化、企业标准化等多层次人才队伍,为标准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经信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区政府领导下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标准化工作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明确各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标准化+”工作督促落实的机制和路径。

(二)落实工作经费和奖励措施。政府要加大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统筹整合标准化工作经费,进一步优化经费使用范围和创新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经费保障,全面实施先进标准、示范项目事后奖励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标准化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施先进标准事后奖补机制,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经费保障,对为主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公益类标准的企业实施奖励。将标准化政策与经信、科技、农业、商贸等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标准化工作政策合力。

(三)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协同机制,实现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标准化工作的深层次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标准化政策、突出成绩和试点示范的舆论宣传,尤其是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公众号推广和标准化信息推送力度,大力营造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展示一批好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工作在我区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标准化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加强标准化宣贯培训,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宣贯活动。深入推进标准化“进厂区、进校区、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定海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定海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富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毛铁年(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夏怡辉(区委区府办常务副主任)

蒋东前(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区政研室主任)

王成华(区委区府办副主任)

苏  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委办主任)

王旭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国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艳庭(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刘世君(区发改局局长)

吴锡平(区经信科技局局长)

鲍治杰(区教育局局长)

周怀逸(区公安分局政委)

何  斌(区民政局局长)

张伟祥(区司法局局长)

何  红(区财政局局长)

竺锐航(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朱兴岳(区住建局局长)

孙继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国海(区水利围垦局局长)

王家通(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局长)

冯季红(区文体局局长)

章文斌(区卫计局局长)

张臣达(区旅游局局长)

夏高方(区安监局局长)

贺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屠科增(区法制办副主任)

周利军(区统计局局长)

庄旭东(区审交办主任)

陈  杰(市国土局定海分局局长)

陈  鹏(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局长)

林文身(定海海事处处长)

林  挺(定海地税局局长)

许  磊(定海国税局局长)

胡震鸣(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胡震鸣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国峰(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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