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008009001/2017-36986 | ||
文 号: | 定政发〔2017〕10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件登记号: | LDHD00-2017-0003 | 有 效 性: | 废止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政策解读: | 查看政策解读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海区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定海区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海区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的总体部署和《舟山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舟政发〔2017〕12号)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部门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优势,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化,审批事项高效办结常态化,行政服务综合水平优质化。从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分类梳理、按步实施、循序精简,逐步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涵盖面。疏通“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各类障碍,夯实窗口服务工作基础,发挥现有模式优势,减少办事环节和办事时间,提高一次性告知准确率,健全网上报批流程,规范快递受理和送达方式,确保结果送达反馈率,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范围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府公共服务等涉民涉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能够少跑、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跑,实现特定事项或环节一次性办成事。 涉民事项包括职业资格资质、户口户籍护照、社会保障保险、财产登记确认、健康就业教育等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 涉企事项包括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税费缴纳、投资项目审批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以及企业经营许可联合审批等联办件事项。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区府办: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查考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区编委办:牵头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 (三)区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提升运行效能。加快推进系统对接,提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技术支持。 (四)区审交办:负责牵头“最多跑一次”权力清单事项目录梳理及行政审批和流程再造等工作,优化并全面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多级联动、联审联办、星级服务事项梳理、项目代办等工作。 (五)区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领域相关工作,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六)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梳理工作 ⒈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确定权属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最多跑一次”事项负面清单,结合实际工作,分析不能实现跑一次的充分理由,统一报审。“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事项原则上不超过权力清单全部事项的5%(报送要求见附表1)。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2月底 ⒉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分批实施目录”。在保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原则上达到权力清单全部相关事项95%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自动调节实现方式。梳理出已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分阶段能够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减环节、推行网上办理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对于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分析原因、理清障碍、重点突破,进一步探索方式方法,研究改进措施,制订有效方案,探索“最多跑一次”实现的创新方式,鼓励提供多种可选择途径。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2月底前,完成“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事项目录(报送要求见附表2);3月底前完成能够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行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第二批事项目录梳理(报送要求见附表3、4);6月底前,完成第三批事项目录梳理;9月底前完成第四批事项目录梳理;年内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报送要求见附表5)。 ⒊梳理星级服务事项。依据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一星到五星的“星级服务”标识,梳理出各类星级事项。五星级事项采取“网上申报、全程在线、办结取件”和“网上申报、在线审批、电子证照”相结合的办事模式,实现办事对象网上申报,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或由办事对象网上申请,审批过程全程在线,通过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网上支付、电子档案、电子监察等网络系统的作用,将审批结果通过证照在线打印,由办事对象自行打印审批结果,实现“零上门”服务,五星事项争取达到10%以上。四星级事项采取“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借助网络平台,办事对象可在线申报和办理,办结后到现场窗口一次性核验身份,提交必要的纸质材料,领取审批结果,实现办事对象跑一次目标;三星级事项采取“网上预审、窗口报批、办结取件”和“电话预约,一次告知,办结取件”相结合模式,办事对象可网上申报,由工作人员对审批事项进行网上预审答复后到现场窗口提交材料、报批办理,审批结果由快递送达,或办事对象根据网上公示电话进行电话预约登记,由工作人员在线解答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后到现场窗口申报和审理,审批结果由快递送达,实现跑一次。其中四星、三星级事项合计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4月底 ⒋梳理减少办事时间。取消无谓的证明和手续,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申请材料精简化。除已实现即办和全省时限最短的事项外,把更多的承诺件转为即办件。逐步提升即办事项和即办件比例,公开承诺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即办事项比例要达到权力清单全部相关事项的三分之一以上,实际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件数比例要达到办结总件数的80%以上(含承诺件中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5月初 (二)优化审批机制 ⒈提供多级联动网上审批服务。强化行政审批多级联动服务,落实多级联动目录的网上办理,拓展基层政务服务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进行网上申报,持续推广自助办理、社区代办等多方式的应用,让审批部门动起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上门精准服务。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2月底 ⒉实施网上网下联审联办。发挥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优化完善联审联办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梳理联审联办事项网络平台分类编组配置目录,确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出台网上联审联办实施方案,明确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业务规范等,完善联审联办平台,将联审联办事项目录录入网上平台,由办事对象网上申报,牵头单位负责受理并引导进入联审联办程序,一般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协商各相关单位核准,确定申报材料、条件、要求和时限;复杂事项上报中心,由中心负责召开联审会议,统一会议意见,出具联审联办通知。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征求意见、协商会签对申请事项实行网上网下联合踏勘、联合审办,通过“部门协同办”的方式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达到“最多跑一次”目标。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 ⒊提升投资项目代办水平。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积极发挥“投资项目1+X”服务团队的作用,遵循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基本原则,形成“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高效合法”的代办模式。制定项目代办实施办法,明确代办范围、代办内容、实际操作要求,继续推进无偿“保姆式”服务,确定“一个项目、一窗受理、一个代办员、一个审批路线图”全程一条龙服务,实现一窗对外,精准代办,推进项目代办效率和进度。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底 ⒋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审批中介服务的具体办法,推动“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逐步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试行建设工程项目国土宗地图测绘、规划规划竣工测绘、房管房屋面积测绘等“多测合一”和建设规划、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审批图纸“多图联审”。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底 (三)强化网络系统平台支持 ⒈加快业务系统升级。打破系统壁垒,加快推进系统对接,分层次打通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网络平台,推动实名认证,形成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入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建设,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新增证照同步化入库,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流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基础上对接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电子证照库、电子档案库等,满足电子审批、档案管理、电子制证的多方需求,促使电子文件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区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初 ⒉规范网上付费功能。在继续精简行政审批收费的基础上,开通网上支付系统,以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对接统一支付平台,包括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QQ钱包、POS机等现有功能完成网上付费目标,进一步形成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支付一体化系统,为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有效的网络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 ⒊促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广宣传。通过网上APP,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方式推广对网上申报的宣传,使办事企业和群众了解和熟练掌握网上申报流程,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的覆盖面和应用度。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移动客户端,大力推广网上及APP申报方式,通过窗口办事指南,二维码扫描等公示办法,使群众一次性获得详细的办事信息和办事流程,解答群众常见问题,示例办事常见错误。做好办事大厅电子屏播放宣传工作,各办事窗口印发申报流程宣传单,广泛公布网上申请网址、路径、方式以及填报说明,在自愿原则下给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向选择途径。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 (四)加强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⒈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巩固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成果,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整合各辖区基层站相关职能,做好集中办理和下放工作,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办结”,保障办事事项进驻到位、办理权限授权到位,使企业和群众能够进一家门、办一揽子事。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底 ⒉规范进驻窗口办事流程。明确窗口办事流程,依据《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制定条例明确,事项全面,流程清晰的办事指南,包含名称、适用范围、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坚持“内转不外传”原则,各窗口实行电话公示,确保公示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全程有人员接听,推行电话预约登记和容缺审理制度,办事窗口按工作实际出台一次性告知,重点明确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相关证明等内容。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初 ⒊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专业化素质化培训。各部门、各镇(街道)准确把握“最多跑一次”工作精神,提高网上办事大厅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人员准入,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现便民服务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底 (五)规范快递受理或送达。依托政务服务网证照快递寄送统一平台,实现办事人员快递地址信息调用、快递下单、进度查询等功能,指定特定快递服务公司,统一快递收费标准,在风险可控和自愿原则下,由办事对象自行选择。承诺快递受理事项在受取快递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在承诺工作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快递送达事项,做到时时查询进度,及时追踪快递送达结果,主动回访,做好结果送达反馈记录,主动减少快递丢件、收件不及时等风险。 牵头单位:区审交办 责任单位:相关单位、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7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需要一定程度上突破体制机制,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强化组织保障,把“最多跑一次”纳入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区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区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明确工作时间表,细化专项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系沟通,强化业务指导、统筹督查和系统把控,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障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经费,支持实体办事大厅、基层服务中心建设和网上办事大厅升级完善运行和维护,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定制以及相关配套功能开发等。 (三)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广泛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意见,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意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督。区督考办要把“最多跑一次”工作列入年度对部门、镇(街道)绩效考核,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最多跑一次”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困难问题,及时补好工作短板。各部门、镇(街道)、社区(村)自3月起,每月23日前向区审交办(行政服务中心)填报当月工作进度(报送要求见附表6、7),对没有按照要求梳理事项的单位,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定海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填报表 (表1—表7) 附件 表1:定海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负面清单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列入负面清单事项数: 相关事项总数: 占比: % 填报说明:1.办件类型:指投资项目类、资格证书类、证照类、税务类等; 2.事项类型:指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 3.依据或理由:指法律法规及现存客观因素,不包含申请人因素; 4.事项数按子项计算; 5.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2: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2月份,第一批公布)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说明:1.关于行政权力或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要与政务网上一致,未在政务网上显示的可暂不填写; 2.关于面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个人办理的,请填A,面向法人办理的,请填B,同时面向个人和法人的,填C; 3.2月28日前上报; 4.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3: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3月份,第二批公布)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说明:1.关于行政权力或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要与政务网上一致,未在政务网上显示的可暂不填写; 2.关于面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个人办理的,请填A,面向法人办理的,请填B,同时面向个人和法人的,填C; 3.3月10日前上报; 4.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4: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来说仍需跑多次的事项基本情况表(一事一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3月10日前上报; 2.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5:定海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分批实施目录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相关事项总数: 3月前实施事项数: 占比 %, 6月前实施事项数 占比 %,9月前实施事项数 占比 %。 填报说明: 1.实现方式、途径有多种选择的要全部填上; 2.分2月、3月、6月、9月实施,一次填报; 3.事项类型、办件类型参阅附件1的说明; 4.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6: 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当月跑一次办结总数: 当月总办件量: 占比: % 当月跑一次可以实现的事项数 占正面清单总量的比例:%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每月23日前,向区审交办填报。 2.每月由区审交办汇总后报市审改办。 3.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表7:镇(街道)、社区(村)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每月23日前,由各镇(街道)汇总后向区审交办填报; 2.每月由区审交办汇总后报市审改办; 3.联系人:刘舟,电话:2053495,报送邮箱地址:manyany13@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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