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MB160237X3/2026-1010526172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登记号: 有 效 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委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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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及补助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07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数据规划管理科)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推动我区远洋渔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步伐,立足我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现实基础,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渔船实施国际标准化改造,对获得政府间国际组织机构认证的远洋捕捞渔船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捕捞渔船主体

进行欧盟卫生注册改造

5万元/艘


(二)支持远洋船队规模拓展及标准化、现代化提升,对购买省外、境外带配额远洋渔船的远洋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省外、境外带配额远洋渔船购置主体

船网工具指标获农业农村部批准

购置价5%

≤30万元

(三)支持远洋渔船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对开展远洋渔业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应用的企业予以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渔船所在公司

在远洋捕捞船上的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在全市远洋渔业范围内首次应用

投资额50%

≤20万元

(四)支持远洋渔业企业转型升级,对新获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的企业进行一次性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渔业企业

新获市级龙头企业荣誉

5万元

给予一次性奖励,在上级补助基础上予以配套补助

新获省级龙头企业荣誉

10万元

新获国家级龙头企业荣誉

20万元

新获高新技术企业荣誉

5万元

新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

5万元

新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

30万元

(五)支持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对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冷链运输、仓储物流,新型远洋产品的研发及加工,推动全产业链企业欧盟标准认定的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水产加工企业

拥有新投入的新型远洋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

投资额30%

≤50万元

年度每新增1000吨鱿鱼加工量

5万元

单家企业最多不超过30万元

冷链运输、仓储加工企业

新取得欧盟注册

5万元

一次性补助

(六)鼓励配备公海渔场潜水员,对在公海渔场作业的远洋渔船配备潜水员的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渔业企业

远洋渔船上配备一名专业潜水员,且具有相关潜水专业资质并连续出海6个月以上

10万元


(七)鼓励电商销售远洋水产品,对开展水产品电商销售的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电商企业

当年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达到500(含)-1000万元

≤5万元

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享受过市区级促消费政策的按就高原则奖励。新设立或前一年度未达到500万元网络零售额的主体,需以500万元网络零售额为基数

当年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达到1000(含)-5000万元

≤10万元

当年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

≤20万元

当年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达到1(含)-5亿元

≤50万元

当年网络零售额增量部分达到5亿元及以上

≤100万元

(八)提升远洋渔业企业国际履约能力,对年度履约评估结果在全国前列的远洋渔业企业进行奖补: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渔业企业

年度履约评估位列全国前十

10万元


年度履约评估位列全国前二十

5万元


(九)扩大母港影响力,对新增卸货量的远洋渔业码头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远洋渔业码头企业

2025年度卸货量总和的基础上,新增总量

20万元/万吨

单个码头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十)鼓励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对新租用和购置小微企业园厂房(租期五年以上)的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租用小微企业园厂房主体

签约缴租后第一年

年度租金的50%


签约缴租后第二、三年

年度租金的30%


购置小微企业园厂房主体

签约购买

房款每平方米200元

一次性补贴

(十一)支持水产企业排污设备的改造提升,对水产企业新增预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的,且排污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的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水产企业

新增预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的,且排污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投资额10%

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请流程

(一)项目类

(二)以奖代补类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林伟

联系电话:13505808857

五、附则

(一)本细则相关条款,若与区内其他政策条款相同,按就高原则申报,不得重复累加享受。

(二)本细则自2026年6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 1日起至文件实施之日,符合本扶持政策及补助条件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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