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MB160237X3/2026-1010484450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件登记号: 有 效 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委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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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监测范围内倾斜较大及结构材料强度过低的房屋以旧换新改造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 年)》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6-02-05   信息来源:区府办

一、政策出台背景

目前,全区纳入监测范围的城镇老旧住宅共656幢,其中552幢原有城镇危房已通过维修加固、原拆原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多种方式完成解危。但部分C级危房因居民不配合甚至阻挠,仅能按最低标准实施维修;另有一些已解危房屋仍存在倾斜率偏高、结构材料强度不足等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安全与品质,定海区结合实际制定本五年行动方案,计划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系统推进相关房屋改造,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制定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城镇老旧房屋的实际情况和监测数据制定,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三、主要内容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总体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整合资源推进改造。

2.工作目标:到2030年底,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房屋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3.改造方式及范围:采取现房置换方式,覆盖城东、环南、昌国三个街道辖区内已纳入全区日常动态监测的国有土地上的多层多业主住宅(具体标准详见第四部分)。

4.改造原则:坚持安全至上、应改尽改、分类施策,业主主体、政府支持,严格区分改造与征收拆迁。根据房屋安全储备现状分类分级实施,优先处置危险程度高、改造需求迫切的房屋。

5.改造步骤:各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分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全面推进三个阶段分年度实施。

6.工作要求:细化部门及街道职责,建立区住建局统筹、区城市更新中心及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东、环南、昌国三个街道辖区内,已纳入全区日常动态监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土地上多层多业主住宅:

1.房屋倾斜率≥18‰;

2.房屋结构材料实测强度过低(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4.9%);

3.房屋倾斜率15‰-18‰且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3%~4.9%。

原则上按监测单位出具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城镇房屋名单有序推进以旧换新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置换工作严格区别于房屋征收拆迁,遵循“业主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平台运作”原则。

2.需全小区或单幢居民置换意愿率达90%以上,方可向属地街道提交申请,报区政府同意后启动。

3.置换房屋所有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属地镇街、置换房源提供单位签订三方置换协议。

4.各街道需做好宣传动员、纠纷化解和安全管控,防止已腾空房屋人员回迁。改造过程中应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六、关键词解释

1.以旧换新:指通过现房置换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房屋置换为新房。

2.倾斜率:房屋倾斜程度与高度的比值,反映房屋整体倾斜状况。

3.危险构件综合比例:反映房屋结构中危险构件所占比例,用于评估房屋整体危险程度。

七、政策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3月9日起实施,至2030年12月31日结束。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周 杰

电话:0580-258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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