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902MB160237X3/2026-1010495285 | ||
| 文 号: | 定政发〔2026〕1 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件登记号: | LDHD00-2026-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委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征求意见: | 查看征求意见 | ||
| 政策解读: | 查看政策解读 | ||
| 政策图解: | 查看政策图解 | ||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2026-02-27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数据规划管理科)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浙政发〔2026〕6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舟政发〔2026〕2号),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制定以下政策。 一、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区(由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区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2.5%。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300万元。 (一)支持关键和共性技术协同攻关。聚焦海洋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实施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项目8项以上,企业主导比例不低于80%,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应用技术研究,对优秀科技成果给予奖励。 (二)支持海洋科创平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根据建设和运行情况,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加快建设船舶和海工产业创新中心,依据建设进展与服务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在人才飞地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校企共建及企业自建各类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给予支持。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支持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并给予相应激励。 (三)激励多元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区级补助。鼓励设立民办非科研机构,根据建设情况给予支持。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给予支持。优化科技创新券支持额度和适用范围,精准响应企业创新需求。 (四)强化科技金融赋能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市级基金投资定海科创项目,强化与上级资本对接、社会资本合作、区域资本协同,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发展耐心资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海洋科技等领域信贷支持,积极用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推动“浙科联合贷”增量扩面,力争科技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超15%。 (五)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流动共享政策,推进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开展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积极推进“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选聘“产业教授”“科技副总”20名以上。持续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迭代升级“产业说了算”自主评价模式,加强人才自主认定过程管理。计划全年培养认定卓越工程师2名以上、首席质量官5名以上,着力提升产业人才专业化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力争新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5名以上。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区经信局牵头) 全力推进海洋特色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600万元。 (六)推进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培育发展。加快推进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装备、数字海洋等新兴产业项目招引建设,确保全年落地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5个、力争20个。聚焦特种机器人、前沿新材料、新能源储能技术等优先方向,以争创省未来产业“四库”企业(产品)为依托,按“产业创新+应用场景”融合的路径,加快全区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力争新兴产业相关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实施工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5项以上,全年累计完成设备更新1000台(套)。用好用足市级支持船配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谋划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船配超市,全力打造万马装备产业园、园企互联舟山科技港,为辖区内修造船企业提供高效、便捷、透明的配件供应服务,推动船舶产业集聚发展、提质增效。鼓励市内外重点高校与舟山船企合作共建企业研究院,根据企业研究院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争全区银行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保持在45亿元以上。 (八)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培育壮大智能装备、海洋通信、海洋电子、软件服务等数字产业。推进我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未来工厂培育建设体系,全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1家。 (九)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企业与其他科研机构、组织共同开展合作,组建“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示范应用场景,研发制造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 (十)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减负降本政策兑现落实,力争全年为经营主体减负9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保持金融要素供给充裕适配,力争新增普惠小微贷款15亿元以上。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层梯度培育模式,新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积极申报“重点省专”,对“首升规”工业企业给予第一年5万元升规奖励和第三年10万元稳规激励。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区发改局牵头) 全面构建服务业重点产业体系,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区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 (十一)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市区联动安排消费券发放、销售激励等活动,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以上,形成零售额4亿元以上。配合参与“味美浙江”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开展业态融合发展行动,继续拓展“定海米道”美食、“定有好礼”文创等消费场景。举办东海云廊半程马拉松、民俗大巡游等具有山海城市特色优势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十二)深化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重点支持促进优质供给、推进绿色生产的优质消费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1600辆以上,家电销售8000万元以上。配合人行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与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十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软件产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优秀软件产品,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协助推进“十万海员聚舟”工程,构建完整海员服务“引育留用转”产业链,新引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以上。组织数字广告人才培训85人次以上,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85家以上。 (十四)支持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壮大。分类梯度培育一批服务业赛道,着力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等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物流园区高质量建设。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探索建立1个网文创作空间,提升影视取景地拍摄服务,打造马目风车营地短视频旅拍基地,积极推进影视拍摄场景建设。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区建设(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工程,统筹推进硬件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持续增强港口核心竞争力,力争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1.9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460万标箱、江海联运量2000万吨,完成综合交通投资8500万元。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100万元。 (十五)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聚焦港口设施提质升级,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1个。实施新一轮航运业提升计划,集成奖补政策,支持航运企业发展,评选培育百万吨级、“专精特新”航运企业。持续打造油化特色船队,全区船舶运力新增6万载重吨。支持船舶绿色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建绿色动力船舶,有序拆解淘汰老旧船舶,对符合要求的船舶给予相应奖励。 (十六)强化江海联运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江海联运发展,深化东西部物流协作,拓展“江海直达+长江班列”海铁联运,力争江海直达运输船队总运力突破2.2万吨,加快推进老塘山2万吨级多用途通用码头开工建设。对企业新建且自有经营的江海直达运输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七)保障低空经济稳定运营。推动公共无人机起降场规划布局,重点保障港务码头-盘峙、港务码头-大猫、港务码头-东岠等3条无人机物流航线常态化运营,对运营企业给予补助,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低空物流模式。 (十八)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发展。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打造产业平台,谋划布局集聚点范围,合理配置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各类保障要素,加快建设省级海事服务集聚点。 (十九)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内贸货港费全额免征、港口岸电奖补惠企政策。迭代智慧化一站式平台,拓展煤炭、LNG等大宗商品全链条智慧监管,加快老塘山等码头生产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装卸效率。 (二十)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公里、养护40公里。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新改建“一点多能”村级服务点2个,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区到村一日达”覆盖水平。统筹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淘汰老旧营运货车20辆,更新新能源货车1辆。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区商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新高地,力争外贸出口实现正增长,加大外资招引力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 (二十一)提升开放平台能级。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 置枢纽,支持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交易中心建设,油品储备能力1442万立方米,粮食仓储能力174万吨,力争大宗商品贸易额250亿元。 (二十二)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深入推进“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出台区级重点展会目录,目录涵盖各类展会55个以上,组织不少于8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提高企业参展补助力度。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国内贸易险推广应用。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大力招引外贸新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新增订单预付款保函给予支持。支持外贸企业申报省进口高质量发展项目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鼓励创建省出口名牌。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30%的区级补助。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提升贸易摩擦应对力度和水平。 (二十三)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新主体,推动内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模式开展外贸业务。支持建设公共海外仓、培育出口知名品牌、建设企业独立站和产业带平台,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省市跨境电商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外贸企业创建省跨境电商出口名牌。 (二十四)强化双向投资合作。实施新一轮区级外资引进促进政策,对制造业外资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不高于3%的比例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当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非制造业外资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不高于2.5%的比例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当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外资的支持力度,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组织境内活动3场以上。鼓励外商开展股权并购,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支持外资参与经营异常企业重整,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外资研发中心。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做好我区境外投资企业服务工作,提升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防范能力。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市重点建设项目60个,完成投资83.51亿元以上。区级财政预算安排3.84亿元。 (二十五)促进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力争全区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达到60%以上。迭代实施“民营经济32条”,工业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不断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十六)强化要素供给。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强环境要素、用地等指标保障。保障供应建设用地800亩、用海1000亩、用林500亩,争取各类新增指标800亩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48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1900万方以上,实现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清洁能源装机3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项目。积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二十七)强化投融资改革供给。持续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机制,抓好“千项万亿”重大项目谋划。加大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改革,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贷款”组合,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力争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稳步缩小。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52亿元。 (二十八)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支持农业生产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对列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新建设施大棚种植蔬菜项目,按市级补贴金额分三年给予1:1配套,同一主体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60万元。支持农事服务中心、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现代设施农业基地)项目建设,计划建成市级农事服务中心1个以上,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现代设施农业基地)2个。实施海岛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激励政策,对海岛“土特产”全链建设发展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力争打造亿元以上“土特产富”全产业链2条以上。实施“十五五”林下经济发展五年行动。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配合开发地方特色险种。 (二十九)激发强村富民发展活力。创新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力争全区经营性收入80万以上村占比达65%。推进多地联动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深化“海岛农房激活行动”,盘活闲置农房145宗。实施渔农民提低促富行动,有序发展“农业+”新业态。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带动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增收,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救助。 (三十)全力打造海岛乡村画廊。支持和美乡村“四整治”,完成农房改造191栋、管线序化整治9个村、村道提升12个村、农民建房审批300宗。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建设重点村组团片区2个,辐射带动6个左右周边村联动发展。支持艺术赋能乡村风貌,推进4个“艺术村长”合作村“五个一”项目建设。加快乡村河湖库塘风貌整体提升,治理农村水系5公里,打造城乡亲水节点3个,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个。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新增“多田套合”23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亩。推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开展重点农业生产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三十一)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工程。培育发展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运行规范高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青年入乡“引育用留”全链条政策供给,加快建设“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升青年入乡实践站、“没有围墙的创业园”等建设,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5个,培育现代“新农人”1000名。配合做好乡创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深化农创客培育机制,科学培育梯次清晰、结构合理、活力迸发的农创客队伍。 (三十二)促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持续推动1条省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实施重点项目2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8亿元以上。坚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服务城镇化建设力度,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人口和产业向本岛集中集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3%。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高质量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04亿元。 (三十三)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深入推进区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发挥“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服务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优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4120人以上。扎实推进我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根据市级安排,配合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政策。 (三十四)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实施育儿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通过发放托育消费券等方式,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推动普惠性托位占比稳定在90%以上,普惠托育机构平均月收费价格不超过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30%。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完善“医育结合”健康指导员制度,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落实孕产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扩大生育保障支付范围,为辖区145名参保孕产妇提供生育服务政策范围内费用全额保障,切实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三十五)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入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继续推进“定享托”幼托服务项目,全区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75%以上。持续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成果。 (三十六)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0套(间)。滚动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完成农房改造191栋。 (三十七)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推进“一床一码”补需改革。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 (三十八)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区级医院高水平建设,深入实施“山海”提升工程,推动区级公立医院围绕打造“4+1”重点专科高质量差异化发展,开展与省、市高水平医院深度协作。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市级“中医药联盟”建设,通过联盟机制实现辖区内优质中医药资源共建共享。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新增4个固定巡回医疗点位,年度巡回服务超600次,服务人群突破1.5万人次。 (三十九)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按省要求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5%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0.82万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87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24人,康复辅具适配725人,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1个,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惠及困境、留守儿童72人。 (四十)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协同构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配合开展人口发展态势监测研判,一体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域一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地执行,完善与人口发展趋势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规划布局。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0.5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实施期限从2026年4月26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至实施之日的政策,按本通知执行。政策与以前出台的区级同类政策重叠或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
||
|
|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