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2025年8月1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ZS202508040002 | 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五联村村民反映:1、2013年-2015年间环南街道五联村摘箬山岛为了修建环岛路,在后沙岙与小沙岙之间的山体进行了开山产石,至今仍存在开山产石、出售石头情况,而环岛路尚未建成,该现象是否允许及售卖石头获得收益的去向。2、2015年左右浙江大学在摘箬山东岙征用土地用于建设科研基地,水浅潭土地未在征用范围内但土石方被挖取,该开采行为是否通过审批,土石方补偿款是否到位。
| 定海区 | 其它 | (一)“环岛路”实际为摘箬山岛东岙至北岙、西岙至北岙两段道路,道路整治及修复工程所涉宕渣石料用于工程自用,不存在允许售卖的情形。“后沙岙与小沙岙之间的山体”实际为摘箬山岛狗爬岭废弃宕口,2013年12月开展摘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2015年4月因施工单位非法加工石子被叫停,自此没有出现过任何开采行为。 经实地查看,环岛路已修复建设完成,弃宕口已复绿治理,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存在“环岛路未建成”,“至今仍存在开山产石、出售石头情况”。 (二)举报人反映的水浅潭土地,即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项目10kV配电房所在区域,施工过程中对水浅潭区域山体进行适度削坡处理,产生的少量土石方作为工程自用,符合无需办理采矿权审批的情形,不存在非法开采的情形,也不涉及土石方补偿的问题。经实地查看,目前水浅潭区域周边植被茂盛,经比对该区域山体岙口形状与现状基本一致。 | 不属实 | (一)强化协调沟通,稳妥化解遗留问题 属地环南街道和五联村对信访群体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群众信访背后的真实诉求,分类施策,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二)强化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进一步压实自然资源监管职责和属地街道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摄像头、无人机巡查、网格平台等做好执法巡查,巩固生态修复成效,遏制非法开采行为。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