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公布舟山市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截止时间:2026-10-12
征集地区: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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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二、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三、征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6〕21号)要求,舟山市定海区将重新公布舟山市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向社会各界征询对本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意见、建议征询方式
(一)本次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征询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A座45楼,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盛周律师收。
E-mail:13957810077@139.com
(二)本次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征询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关于重新公布舟山市定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2026年9月24日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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