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7
截止时间:2026-08-04
征集地区: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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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定海区财政局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继续有效26件、废止49件。在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被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或文件执行时效已经终止的,按原时效执行。
现将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于8月4日前通过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定海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80-2821205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厦906室
联系人: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继续有效、废止行政规范性目录(征求意见稿).doc起草说明.doc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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