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截止时间:2026-09-23
征集地区: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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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各单位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原区委区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汇总清理意见,区司法局起草了《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于2026年9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传真):0580-2056823
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3号213室(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法制监督科)
邮政编码:316000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2026年9月14日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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