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7
截止时间:2026-09-26
征集地区: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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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舟山市2026年美丽蓝天建设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在金塘镇部分区域实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丰路1号,邮编:316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4957036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6日

联系人:钟骐蔚;联系电话:0580-8058126

附件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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