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一、总体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单位,承担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消费投诉、企业信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公共监管信息的发布和回应工作。

2019年,分局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51条,其中微信144期;发布食品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科普135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39起;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热线受理并按要求答复办结各类举报投诉咨询1631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梳理发布权力清单567项,同步梳理监管事项187项;圆满办结人大、政协代表提案议案(建议)主办件9件;完成设置“双随机、一公开” 计划任务及临时任务170个,对全区3489个随机抽取的对象完成检查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未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0/12

130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

0/4

1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2

0/0

339

行政强制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3065756.4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来说内容更规范,公开范围更广,公开质量更高。但也存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部分内容公开力度薄弱,部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今后我局将采取措施,继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四是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发布体系,综合运用纸质公开、电子公开等方式,积极利用“定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电子化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