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3-21

2018年,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要求,围绕全区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打造阳光人社。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二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2018年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鼓励报送高质量信息。

二、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我局根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群众的诉求,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原则,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对工作职责、行政审批事项、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细化公开内容,在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换公开内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清理现有的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内容,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范围和程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做到导向群众化和内容实用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除有保密规定的以外,均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三、丰富公开形式,创新载体建设。

我局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和有利于监督出发,在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生动直观的载体形式展现出来。一是继续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开通了“定海人社”公众号,完善了掌上服务查询功能,并定期推出“事项解读”栏目,便于老百姓了解人力社保相关政策。同时,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二是继续加强传媒的合作交流。深化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交流,加大社保政策和工作日常报道频率,加强社保宣传成效。不断增强与本土传媒的合作默契,形成友好紧密的伙伴关系,主动邀请媒体记者报道人社工作,提供社会保障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重要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三是继续做好常规政务公开发布。从深化政务服务着手,我局突出政务公开的便民取向,不断完善局内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根据政策调整需要及时编印便民小册子和宣传海报,合理制定版式,方便群众熟悉有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充分利用好12345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投诉;结合城乡居民参保等契机深入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提升信息宣传服务能力。全年在各种渠道发布工作动态、公开招考招聘、政策法规等信息共323条,为全局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学习交流。

我局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科室、局属单位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

目前,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的一定的不足,一是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力度还需加强。

2019年,我们将加强学习交流,通过向先进单位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的有关内容,开展信息写作培训和保密制度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内部交流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三是组织交流。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到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交流学习,汲取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