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8-03-09

2017年以来,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工作概述

(一)强化责任,确保信息组织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全局共23名,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是配置专家队伍。坚持信息发布与解读的有机结合,组建1支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舆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安排1名科站同志专人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同时抽调各科站骨干成员组建信息公开队伍,积极关注舟山论坛、新浪微博等媒体,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予以回应。

(二)规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根据《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分两类对科室进行考核,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站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按照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分解到岗位,每周进行统计,每月公开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掌握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发布预案,及时发声,争取主动,用准确的信息引导公众和舆论。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48条,刊发《定海农林与海洋渔业信息》12期,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三农政策文件、涉农、涉海法律法规文本、海岛三农发展动态、民生事项涉农服务、行风建设履行情况等类别。

二是突出重点热点信息。重要通知通告在局官方网站首页显眼位置第一时间发布,并附上投诉监督电话。在首页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等栏目,对农渔民重点关注的领域进行专项公开。

(四)优化平台,动态监管信息公开载体。

配合开展网络应急安全演练,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按照国办评分定期不定期对局网站进行动态监管和及时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还不够详实,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反映的层次还需要提升,有些分类目录还需要调整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