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完善了《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海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奖相结合,强力督促信息公开。

(二)丰富公开载体。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50余篇,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公开形式:一是信息上报,及时将各种信息上报省旅游局、市旅游委和区委区政府信息科,共计150余篇;二是网络公开,通过局政务网---定海旅游网,定海旅游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共计500余篇。三是通过定海旅游简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50余篇;四是通过工作QQ群、微信群等方式公开信息350余篇。

(三)严格公开程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定海区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至今未收到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投诉。接待档案查阅人次为0。

(四)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局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强化全局机关干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自觉性,实时向社会公开我局的各类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旅游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上报信息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在下一步工作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一)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定海区旅游局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写报信息的积极性,提高我局旅游信息整体水平,同时建立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等,及时把公开项目有关情况向群众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