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办公室,电话:0580-2552986。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农林与海洋渔业工作实际,全方位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全局共23名,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配置专家队伍。坚持信息发布与解读的有机结合,组建1支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安排1名科站同志专人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同时抽调各科站骨干成员组建信息公开队伍。

二是规范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有章可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根据《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分两类对科室进行考核,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站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按照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分解到岗位,每周进行统计,每月公开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重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掌握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发布预案,及时发声,争取主动,用准确的信息引导公众和舆论。突出重点热点信息。重要通知通告在局官方网站首页显眼位置第一时间发布,并附上投诉监督电话。在首页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等栏目,对农渔民重点关注的领域进行专项公开。

四是优化平台,构筑政务公开立体网络。配合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公安局,及时做好局官方网站新建、数据安全迁移、完成新网站电信、公安备案,做到由专人负责官方平台运行,防止黑客盗用、攻击网站。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各类相关政府信息、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归类,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公开。2016年,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共483条,刊发《定海农林与海洋渔业信息》12期,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三农政策文件、涉农、涉海法律法规文本、海岛三农发展动态、民生事项涉农服务、行风建设履行情况等类别。另外,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6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农渔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我局将结合区政府规定,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