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31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中国定海门户网站改版为契机,依托定海司法行政网(定海普法网),及时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机构、各项工作进展、人事任免、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现将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明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根据人事调配安排,明确局政工科2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科室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有效夯实。

(二)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认真执行《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不公开三种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下半年,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设置“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以及年度报告”等栏目,并及时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涉密信息保密工作,依据《定海区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规定,严格对涉密或密级不清的信息加强审查,严防出现公开涉密信息现象。

(三)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机关干部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利用网络论坛和定海司法QQ群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交流,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规范。此外,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局统一口径统一渠道公开信息,各科室需公开的信息提前报送政工科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再行公开或向上级部门报送,提高了信息报送的规范性。

二、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托网站,突出服务特色。充分发挥定海司法行政网(定海普法网)作用,将反映司法行政业务特色、群众需求的信息在网站首页显示,并设立政务公开、科室工作、基层信息、法治动态、新闻宣传、理论学习、普法园地、视频播放以及党务公开等栏目,每个栏目下设3-5个子栏目,局机关人事任免、重要活动、工作动态等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一律在司法行政网上公开,有效确保了局机关各项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据初步统计,今年,定海司法行政网网站流量达10万余次,各类信息点击率明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及时做好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网站作用,专门在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便民服务、机关管理、文件规定、申请公开等十二个栏目,根据我局实际职能定期进行信息公开。

今年,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属于应公开内容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在定海司法行政网和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等共计630余条,其中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任免、基层动态等信息160余条,在定海司法行政网上公开文件、工作信息、新闻宣传、法律知识、领导讲话等各类信息470余条。此外,利用公告栏及时公布我局重要工作情况,公开党员承诺等,便于群众对我局及党员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达1972次,涉及人员2978余人次。

三、2012年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群众来信来电或通过邮件等形式申请公开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群众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以后,各科室与政工科之间的衔接不够密切,由于人员不足,在部分文件、信息公开方面不够及时。目前,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制度,但是在制度执行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三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突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定海建设年”活动要求,以“深化双服务、实干建新区”为导向,积极搜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信息素材,及时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方面的积极成效,切实做到与群众生活、经济社会密切相关。二是进一步健全报送机制。建立局机关、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报送网络,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政府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各科室上报信息情况,做好信息汇总、提炼,提高信息价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信息公开效果更佳明显。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科室、基层司法所信息员定期培训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信息报送质量。研究制定信息员阶梯化培育机制,形成一整套年轻信息员培养计划,促使信息公开人员不断层,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