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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定海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11-11

定政办发〔20081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

区交通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海大队联合制订的《定海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定海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区交通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海大队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为有效遏制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使用寿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治理工作原则

(一)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

(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

(四)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

(五)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六)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

治理工作从20089月是中旬开始,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89月上旬至20081025,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准备阶段(已实施);第二阶段从2008102520081130,为集中治理阶段;第三阶段从2008113020081230,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步骤

(一)加强协作与配合。采取源头管理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相应支持。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行动中,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原则,配足人员并严格执法纪律,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同时明确分工,按照实施方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在不同的环节上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流动治超点的设置与管理,配备超限检测仪和卸载设备、落实卸载场地,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流动治超点的交通秩序和车辆的超载处理。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任何车辆出现下述情形的,均可以认定为超限超载:

⒈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⒉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⒊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⒋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⒌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⒍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重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量的。

 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15种情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第6种情形。

(三)超限超载治理必须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在实施卸载消除违法状态的基础上,由交通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施处罚,但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实施卸载由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自行保管、自行驳运;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收费。此外,交通部门提供卸载货物的免费保管时间不超过3天,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四)超限超载治理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超限车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处罚标准》表1执行;对于超载末超限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运管稽征部门要采取经济手段,通过对超限超载的车辆补征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交通主管部门加强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车辆总数 5%的,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秩。

(五)突出治理重点,统一开展行动。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对整车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运输车辆、油气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暂不实施强制卸载,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告诫和登记,并通报车辆所在地有关单位,若始发地在定海的,执法人员实施强制劝返。

(六)突出区域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一是在采用设置治超流动检查点对过往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管理;二是对车辆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监管,确保不超;三是对定马线、73省道、西岑线等群众反响大的管桩运输车、工程自卸车,且损坏、污染公路严重的路段进行重点治理。

(七)严格治理超限车辆。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要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执行。对未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超限运输通行证》,或虽有《超限运输通行证》但所载货物、路线、时间与证件登记不相符以及持涂改、伪造、租借、转让等证件的车辆,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扣留车辆,责令其停放到指定位置,并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放行。

(八)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处罚要做到公开透明,实行超限超载处理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处理档案,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便于社会公开查询。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统一。由区政府组织交通部门、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成立定海区“治超”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及时掌握进度,协调工作,解决问题;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沟通信息,及时收集、分析、研究治超工作进展。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治超”领导小组由黄耀任组长,虞建军、沈苏平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陈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讲究方式,规范执行。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公正廉洁,自觉遵守“十大禁令”和治超工作“五不准”。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使用文明用语,避免简单粗暴,防止矛盾激化。

(三)建立预案,保证安全。在超限超载集中治理期间,要规范治超检查点的安全设置,并注意保护检查人员的自身安全。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恶意堵车、阻碍执法、聚众闹事、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等突发性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协调措施,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公安机关对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应及时介入,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宣传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报道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舆论监督工作,加强对恶意堵车、阻碍执法,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等典型事件的曝光力度。

 

附件: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处罚标准

 

附件:

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处罚标准

两轴车超限量(吨)

三轴车超限量(吨)

四轴车超限量(吨)

五轴车超限量(吨)

六轴以上车超限量(吨)

处罚标准

1

1.5

2

2.5

3

不罚款,教育放行

12

1.53

25

2.56

37

罚款1000元以下

23

35

57

68

710

罚款1500元以下

34

57

79

810

1013

罚款2000元以下

45

78

911

1012

1315

罚款2500元以下

56

810

1113

1214

1518

罚款3000元以下

67

1011

1315

1416

1821

罚款3500元以下

78

1113

1517

1619

2123

罚款4000元以下

89

1314

1719

1922

2325

罚款4500元以下

910

1415

1920

2225

2528

罚款5000元以下

1011

1517

2022

2528

2831

罚款6000元以下

1112

1718

2224

2831

3134

罚款7000元以下

1213

1820

2426

3134

3437

罚款8000元以下

1314

2022

2628

3437

3740

罚款10000元以下

1415

2223

2830

3740

4043

罚款12000元以下

1516

2325

3033

4042

4346

罚款14000元以下

1617

2526

3335

4245

4649

罚款16000元以下

1718

2627

3537

4547

4951

罚款18000元以下

1819

2728

3739

4749

5153

罚款20000元以下

1920

2830

3940

4950

5355

罚款22000元以下

20

30

40

50

55

罚款25000元以下

备注:冲卡、暴力抗法、多次违法超限运输的,执法部门可适当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