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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燕云等非领导职务任职的通知
2008-10-20

定政干〔2008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军队转业干部非领导职务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5209号),经单位推荐,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区政府同意,任命:

郑燕云为舟山市定海区殡葬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二○○八年八月起。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定政〔19972号),经单位推荐,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区政府同意,任命:

  晖为舟山市定海区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二○○八年九月起。

郑追国为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二○○八年十月起。

  

   二○○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