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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区委研究,决定定向公开选拔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定向范围及名额
面向企业人才、城建专业人才、中小学校长、青年群体共推出12个职位。其中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4名、面向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等专业人员选拔3名、面向中小学校长选拔2名、面向青年群体选拔3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名对象除要求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下列职位条件:
1. 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区属单位、乡镇(街道)负责工业经济的副职或助理(4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层正职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任职2年以上),其他企业中具有经济相关专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层正职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任职2年以上),具有经济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可不受工作经历和任职时间的限制。面向全市公开选拔。
2.面向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等专业人员选拔区属单位、乡镇(街道)负责城乡建设的副职或助理(3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造价)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可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面向全市公开选拔。
3.面向中小学校长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助理(2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现为定海区中小学在职校长或曾担任2年以上校长的现定海区教育系统人员。
4.面向青年群体选拔团区委副书记(1 名),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书记(2名):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为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所有计算的时间截止为2008年6月1日。
三、主要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统一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每一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类别。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7日。
2、报名地点: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委组织部205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采用统一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中小学校长的报名采用组织推荐的形式,由区教育局统一报名;其他职位的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表格可到定海党建网站下载(www.dhdj.com.cn)。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拔工作在定海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咨询电话:2053585;举报电话:12388(区纪委)。
本公告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定海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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