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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
2008-05-06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市委“两创一促”总要求和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决策部署,推动全区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层层挖掘、广泛宣传近年来我区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创业创新”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更好地把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定海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以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大桥经济时代的到来,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新定海。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具体名单附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三、评选项目和范围

1、创业之星:在定海区内工作和居住,近年来为定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守法公民(包括外来新居民)。

2、创新企业:注册在定海的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外商独资企业、中方股权未超过50%的合资企业不在本评选范围),近年来为定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

四、评选条件

(一)创业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群众赞誉。

2、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创新理念,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成果显著,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3、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和过人的创业胆识,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开拓进取,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实践,为促进定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一定业绩的创业人才。

所办企业近年内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不达标等行为的不得申报创业之星评选。

(二)创新企业

1、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为定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业绩。其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发展前景好。

2、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意识,在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领域都有新的突破。

3、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和创新激励机制。

企业近年内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不达标等行为的不得申报创新企业评选。

五、奖项设置

在各有关方面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确定20名“十佳创业之星”提名候选人,20个“十佳创新企业”提名候选企业,从中产生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其他20名(个)将被授予提名奖。

六、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和社会公众推荐、群众投票、活动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5月初)

拟订活动方案,成立活动组委会,发文部署,同时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布活动消息,将评选目的、条件、方法等向社会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推荐申报的截止时间是520前)

1、创业之星: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推荐以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为单位,通过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审核确定候选人对象。各乡镇(街道)推荐3-5名候选人,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和区妇联各推荐1-2名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由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推荐单位审签,送组委会办公室;个人自荐可以直接登陆舟山网、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定海之窗、舟山信息港等下载个人推荐表,准备好推荐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所有被推荐者、自荐者须认真填写《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1500字左右的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及电子文档。

2、创新企业: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推荐以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为单位,通过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审核并确定候选企业。各乡镇(街道)推荐3-5名候选企业,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各推荐2-5名候选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报推荐单位审签,送组委会办公室。企业自荐可以直接登陆舟山网、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定海之窗、舟山信息港下载推荐表,准备好推荐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所有被推荐企业、自荐企业须认真填写《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新企业”推荐表》(见附件3),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电子文档。

(三)初审、复核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后,提交活动组委会审核,并确定候选企业和候选人。

(四)公示、投票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

候选企业(人)名单、简要事迹按姓氏笔画排序在区级新闻媒体、相关网站同步刊登、播出,社会公众采用短信投票、网络投票、平面投票三种方式进行联动评选。

(五)宣传、表彰阶段(7月中旬-8月底)

召开组委会评定会议,确定“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进行表彰,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两创一促”总要求和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全区“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社会影响大,导向性作用强。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这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合力,真正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创新精神。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要以各种新闻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为顺利推进评选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专栏、专访等形式对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大力倡导自主创新、勇于实践、敬业奉献的社会风尚,为促进定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影响大,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严把基层推荐关、群众评议关、资格评审关,保证推荐标准不走样,评选质量不降低,切实把群众公认信服的创业创新典型推荐上来,努力在全区树立一批可学、可信、影响深远的创业创新典范。

4、被推荐企业(人)的事迹材料于520前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事迹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jq7001 @yahoo.com.cn

邮寄地址:定海区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

联系电话:2055169   联系人:季勤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推荐表

附件3、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新企业”推荐表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           舟山市定海区经济贸易局  

 

舟山市定海区科学技术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总工会

 

共青团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妇联

 

                                         

 

200855

 

 附件1

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企业”

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任:虞军明    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林伟康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区政府副区长

  员:君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新闻中心主任

华福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江其    区经济贸易局局长

王松苗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华杰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有财    区总工会主席

黄江荣    团区委书记

夏芬芳    区妇联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华福耐(兼)

办公室副主任:朱泽波、杨文跃、季勤

办公室组成人员:林国海、陈艳、蒋德宏、乌燕华、邱云、李炎、费淑波

 

 

 

 

 

 

 

附件2

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业之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

创业

事迹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盖章)

      

 

组委会

 

 

 

(盖章)

      

备注:1、附1500字事迹材料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q7001@yahoo.com.cn )

        2、个人自荐不用填写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意见,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3

舟山市定海区“十佳创新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职工总数: ()

 

 

企业类型

工业企业□   农业企业□    服务型企业□  其它□

企业经营范围、主导产品

 

 

 

企业创新事迹

(可另附页)

法定代表

人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盖章

       

组委会

意见

 

盖章

                                 

备注:1、附1500字事迹材料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jq7001@yahoo.com.cn )

        2、企业自荐不用填写推荐部门意见,材料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