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5-1010434191
文  号: 盐办(2025)7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登记号: LDHD99D-2025-0001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盐仓街道 成文日期: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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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盐仓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4   信息来源:盐仓街道办事处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规定,以及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修改的《定海区盐仓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盐办〔2021〕100号)暂时有效。修改的文件《定海区盐仓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盐办〔2021〕100号),第二十条“经查实投标人确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的,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其他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位法相抵触部分的内容停止执行,修改的文件截至2027年12月31日前修改完毕,逾期未修改的,文件自动失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盐仓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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