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789XX/2025-1010426716
文  号: 岑办〔2025〕6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文件登记号: LDHD-99F-2025-0001 有 效 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岑港街道 成文日期: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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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以及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修改的文件《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岑办{2024}18号)暂时有效。决定修改的文件《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岑办{2024}18号)第十九条“经查实投标人确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的,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追缴,列入交易中心企业不良诚信记录并取消其一定时间内在岑港街道投标的资格”、第九条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一)“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2021年7月7日)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按照区平台交易管理办法执行。限额以下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等其他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位法相抵触部分的内容停止执行,第九条提到的《关于依规调整进区级平台招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已失效,不再具备依据条件,修改的文件截至2027年12月31日前修改完毕,逾期未修改的,文件自动失效。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规范性目录.jpg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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