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902683140255D/2025-82766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城市更新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傅郁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定海城区安置小区“休眠车位”动起来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改善城区交通状况,缓解周边居民的停车难题,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导下,我中心下属监管企业对定海区域内部分条件成熟的安置小区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并实行收费管理,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问题。

      一、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

目前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参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同时综合考虑各安置小区实际情况,按照《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定发改价格〔2023〕15 号)文件执行。为满足不同车主停车需求,我中心下属监管企业同意对念亩墩东侧停车场推出固定车位租赁,采取包季度、包年等方式,租赁费用待讨论、决策后确定。同时为维护已购置车位业主的利益,与安置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不予共享。

      二、关于车位购置价事宜

为了满足业主购买停车位的需求,已对车位购置价作了相应调整,小区住户新购买第一个车位,价格按8.8万元/个,新购买第二个车位价格按7.4万元/个;对原已购买过停车位的业主再次购买车位价格按6.6万元/个执行。

      三、关于充电桩建设进入居民小区相关事宜

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地下车库所有车位已预留充电桩表位,业主车位可按流程向相关单位申请安装充电桩。我中心下属监管企业的空置车位,考虑到收费管理难、后续出售等不确定因素,目前暂无集中安装充电桩的计划,今后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小区充电桩的建设和跟踪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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