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具体为“记者(文字)”岗位人数1名、“记者(摄影)”岗位人数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道德良好,善于沟通,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及专业要求
(1)记者(文字)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沟通能力,扎实的文字功底。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有两年及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2)记者(摄影)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单反、无人机等器材,掌握运用PS等各种图像软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有两年及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5日后出生),性别不限,浙江户籍。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5日。
2、报名所需材料:《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
3、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9号,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80-2053500;电子邮箱:dhqxwzx@163.com。
(二)资格初审
1、审查时间:报名后2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后合格报考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以上,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如资格审查后合格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以上,则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资格复审
在开考前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七)待遇
年薪不少于10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根据工作绩效而定。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53500。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
2025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