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处机制

发布时间:2025-08-0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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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列2025年全省人社领域改革试点。

一是完善调解架构。以区级一站式调解组织为中心、以镇(街道)调解组织为支点,充分利用“小哥驿站”等服务载体,建强“一中心多元站点”联合调解工作架构,就近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实现80%纠纷在基层站点快速化解,劳动者平均维权成本降低40%。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法院、司法、工会等单位,定期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分析行业用工趋势、梳理共性争议问题,对疑难复杂的重大劳动纠纷,实施联合研判、协同处置,推动稳妥化解,纠纷平均处理周期从30天缩短至12天。

三是加强源头预防。组建人社、工会、司法、法院“四位一体”专家指导团队,广泛吸纳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力量,为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指导,推动源头减纷。今年以来,共预防群体性纠纷16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投诉量同比下降35%。

信息来源: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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