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1990837N/2025-82650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复函(定卫函〔202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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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平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置镇街区域内医疗巡回车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对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充分讨论,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偏远海岛、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优化布局,推动巡回诊疗车标准化配置 对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的行政村,根据常住人口数、医疗服务需求、交通等情况,按照每辆巡回诊疗车服务覆盖5—7个行政村的标准进行配置。自2025年3月起,根据需求已建设7个巡回点位,并配置1辆巡回车。截至目前,依托巡回车巡回72次,总服务人次2000余人。 二、规范服务,加强巡回诊疗车运行管理 规范巡回诊疗服务项目。巡回诊疗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巡回诊疗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态化传染病防控工作等,重点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复诊服务及健康管理,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职责。巡回诊疗服务药品由承担巡回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多发病种和群众实际需要等按需配置。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确有需求的人群,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护理、康复指导、药品配送、家庭病床等服务。 三、创新机制,加强巡回诊疗服务团队建设 (一)建立巡回诊疗人员统筹调配机制。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的优势,由承担巡回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提供巡诊服务,强化技术支持和巡诊人员派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由县级统筹安排。组建由临床类别医师、中医类别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辅助科室人员参与的巡诊团队。每次巡诊服务至少安排1名医生、1名护士或辅助科室人员,并配备专职驾驶员。 (二)实行巡回诊疗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加强对巡回诊疗车随车医务人员的能力培训,每年安排到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培训不少于2周,其中到院前急救中心(分中心)接受培训不少于1周。对新加入巡回诊疗车随车的医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升巡回诊疗人员应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四、结合绩效,强化巡回车资金保障 由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从2025年起对山区26县和海岛县的巡回诊疗车按照每辆车15万元/年的标准,结合绩效考核情况给予运行经费补助,将为医疗巡回车运营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巡回诊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重心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让农村特别是山区海岛居民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282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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