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0087382143X/2025-81954 | ||
文 号: | 舟市监定〔2025〕38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受理2024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补助申请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7-31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定财企〔2024〕62号)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24年区级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奖励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在定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或获得以下项目授权(认定): (一)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贡献的权利人。 (二)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单位。 (三)实现发明专利首次破零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 (四)经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完成实际交易且单件交易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 (五)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家标准并通过分级评价的企业。 (六)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并通过分级评级的企业。 (七)实施发明专利较高金额融资质押登记的。 (八)购买专利、商标保险的企业。 二、补助奖励额度 (一)有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贡献的权利人,给予每件最高5000元的奖励。 (二)对完成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的奖励,全年每家最高补助1万元。 (三)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发明专利首次破零的,每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 (四)经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完成实际交易且单件交易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件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且绩效评价合格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奖励。 (六)对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且通过分级评价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 (七)实施发明专利较高金额融资质押登记的,根据产出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贡献数,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 (八)对购买专利、商标保险的企业,按投保人保单实际保费50%给予补助,每件最高补助25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万元。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贡献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申请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创新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请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复印件; 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五)申请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3.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六)申请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证证书; 3.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七)申请贡献高价值专利质押融资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八)申请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保险合同; 3.被保险知识产权的专利证、商标注册证等; 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2025年8月13日24点前将相关纸质件(一式一份)寄送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06号503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要求 (一)奖补申请表中的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请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若发现材料虚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奖补资格;已经奖补的,必须退回奖补资金,并列入相关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豪哲;联系电话:0580-2035979。 附件: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定海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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