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检查信息(2025年1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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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19期) 在2025年浙江舟山五一、端午节期间食品抽检计划抽检中,当事人舟山市鸿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中多菌灵的实测值为0.075,标准指标为≤0.02,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多菌灵超标荷兰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决定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予以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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