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舟山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舟医保发〔2022〕40号),定海区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四)具有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六)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与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五)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
三、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于5月12日17时前将信息登记表发送至邮箱yjj870724@163.com。
四、其他事项
定海区医疗保障局根据选聘条件,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遴选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两年。
联系人:姚晶晶 联系电话:2617066
附件
定海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政 治 面 貌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简 历 | ||||||
应聘人员诚信声明 | 本人承诺: 1.本表上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等条件。 2.本人无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愿意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