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检查信息(2025年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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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3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 |||
在2025年浙江舟山3.15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中,浙江华之友商贸有限公司定海白泉店销售的蜜枣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实测值为0.758,标准指标为≤0.35,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中,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在案发后亦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按时接受询问调查,同时对所售产品进行了密封等合理的储存方式,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凭肉眼也无法辨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予以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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