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5862954312/2025-80396 | ||
文 号: | 定政发〔2025〕4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件登记号: | LDHD00-2025-0003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政策解读: | 查看政策解读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区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5-05-21 信息来源:区府办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部门: 《舟山市定海区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区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6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定海区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 激励区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6年) 为着力建设以技能培育体系、技能创富体系、技能生态体系为支撑的技能型社会,加快形成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新形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舟山市定海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服务发展、赋能共富目标,构建定海区三大技能体系:一是构建技能培育体系,立足舟山定海区位特色,聚焦定海绿色石化、船舶修造、机械制造、水产品精深加工、粮油精深加工五大支柱产业,通过开展精准化培训打造“定海工匠”金名片;二是构建技能创富体系,深化“技能共富保”产品供给,通过建立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协同机制,加大对技能人才的薪酬分配倾斜力度,建成“增技增收”示范区;三是构建技能生态体系,健全定海名匠培育机制,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唯年龄的用人导向,完善“培训-评价-激励”的技能增值服务链条,合力营造“崇尚技能”新氛围。 至2025年底,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1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超35%;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超36%。累计建成3个技能型乡村(社区)、7家技能型企业。 至2026年底,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27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超36%,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12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超36.5%。累计建成4个技能型乡村(社区)、13家技能型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技能培育体系,聚力打造“定海工匠”金名片。 1.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强化统筹管理机制,由区人力社保局实施总协调,统筹政策制定、质量监管及普惠性培训兜底;行业主管部门按“管行业必管培训”原则,建立动态供需预测模型,组织本行业劳动者按需参加培训。构建政校企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动态共享,打通部门间人才数据库壁垒,构建“政府组织-企业实施-社会参与”的共育体系,实现培训资源精准投放。(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工业园区、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区妇联、区残联、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各镇街各镇(街道)、舟山技师学院) 2.实施产业定向培养。深化产业精准对接,着力推进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一老一小”等重点产业领域技能提升。深化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聚焦石化新材料、粮油精深加工等五大产业集群,构建高素质产业工人“蓄水池”,每年开展制造业领域培训2000人次,培育技能人才1800人。推进数字素养提升,围绕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领域,联合舟山技师学院打造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基地,每年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培训1000人次,培育技能人才770人。构建“善育人才基地”,聚焦“老有康养”和“幼有善育”工程,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培训500人次,培育技能人才360人。聚焦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每年开展健康管理、餐饮服务、旅游住宿、人力资源、建筑、物业等领域培训1500人次,培育技能人才2570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各镇街各镇(街道)、定海工业园区、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 3.深化技能评价改革。全面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扩面提质,出台《定海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奖励补助实施意见》,针对企业职工通过自主认定模式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给予企业500元/人、总计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扎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案促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壮大技能评价监管队伍,推进技能评价数字化监管,实行评价机构动态管理,建立负面清单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4.实施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专项行动,聚焦渔农渔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为有意愿人员每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1次以上,做到“愿培全培”“应培尽培”。面向“共富工坊”从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实施“百坊千技”赋能计划,导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送培训下乡”“送课上坊”等活动,每年开展定海特色专项能力培训5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工业园区、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各镇(街道)) 5.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支持舟山技师学院加快构建具有舟山特色和省内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舟山技师学院做好船舶建造与维修、港口特种机械技术2个A类浙江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等国家战略紧密相关的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共育,鼓励舟山技师学院与区内重点企业共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持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订单班”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为企业精准提供技能人才定向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技术研发支持等服务,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舟山技师学院、区人力社保局) 6.加强技能培育基础平台建设。打造上下协同、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聚焦定海区产业发展新格局,探索打造新材料、粮油精深加工等行业技能生态圈,整合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零工驿站资源,一体化集成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人社职能,推动“三个家门口”建设,搭建“海岛劳动者共富直通车”人才培育平台,全面建成“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各镇(街道)) (二)构建技能创富体系,全力建成“增技增收”示范区。 1.建优“海岛农文旅融合”乡村人才矩阵。实施以乡村人才振兴带动乡村创业创富的培养模式,多元化开展乡村技能培训项目,探索打通农业技能培训与技能人才认定通道。加强农村本土特色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服务“三农”的乡村工匠,鼓励本土高技能人才下基层助推乡村共富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电商”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养,引导农村劳动力掌握数字技能,通过电子商务、直销直播、网红带货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农户实现增收,推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四链融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2.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扎实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逐步实现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引导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大薪酬分配倾斜力度,支持建立技能津贴制度,实现“增技增收”良性循环。鼓励企业实施技能人才股权激励计划,建立企业与技能人才收益共享机制。到2025年,培育“以技提薪”示范企业30家,到2026年,培育“以技提薪”示范企业45家,树立“技高者多得”导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国有企业、各镇街各镇(街道)) 3.探索打造技能创富型企业。健全技能创富型企业激励机制,出台《定海区技能创富型企业激励办法》,依据企业技能人才引育用投入与成效,实施产业人才保障住房等资源差异化配置,对符合负荷管控措施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强化企业在职工培养与发展、薪酬激励与自主评价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深化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技术攻关及带徒传艺等技能传承活动。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创新成果评选及展示,保障其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收益。累计建成技能创富型企业13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各镇(街道)) 4.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指导浙江凯灵船厂(舟山四八零六工厂)加快“新八级工”制度试点,稳步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设置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技能岗位序列。加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横向贯通力度,初步建立技能人才“H”型职业发展通道,并建立相匹配的岗位薪酬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健全“以技授信”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机制,深化“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金融产品供给。实施“增技减负”金融保障行动,升级打造“技能共富保”2.0,落实《“技能共富保”工作指引》,在“浙里办”上线企业技能人才占比认定模块,到2025年,累计实现技能人才参保达到0.8万人以上、技能密集型企业参保优惠覆盖达60家以上;到2026年,累计实现技能人才参保达到1万人以上、技能密集型企业参保优惠覆盖达80家以上。大力推广“技能共富贷”,鼓励金融机构持续为技能人才、劳模工匠提供20-50万元额度的“工匠贷”,为技能创富型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备案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额度的“企业贷”。(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金融机构) (三)构建技能生态体系,合力营造“崇尚技能”新氛围。 1.推进高技能人才遴选。依托企业选人用人育人平台,精准选拔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清单,一人一策定制人才培育路径。强化高技能人才储备,鼓励并指导高技能人才申报省市级高技能人才、“浙江工匠”等培养项目,给予配套奖励。持续开展“定海名匠”评选活动,健全“定海名匠”培育机制,出台《定海名匠遴选管理办法》,累计培养省市技能名匠名师、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区优秀工匠人才、区名匠工作室负责人等各类“定海名匠”100名,建成“定海名匠工作室”15家,并给予一定奖励。累计建成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32家。(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镇街各镇(街道)) 2.做强职业技能竞赛。全力打响“技赢定海”竞赛品牌,推动构建以省赛为引领、市赛为主体、区赛为基础、行业企业技能竞赛为支撑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围绕粮油储运、螺杆制造、新材料生产、“一老一小”等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需求,每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5场以上,探索合理有效的竞赛奖励机制以及职业技能竞赛成果转化机制。(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各镇街各镇(街道)) 3.打造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加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全域技能型社会,赋能以技能型乡村、技能型企业为主的技能基本单元建设。聚焦金塘螺杆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衣金还乡”推送、“以赛代训”培养等模式,培育和引进一批“螺杆工匠”。围绕“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在城区建设1个技能培训基地,在中心镇建设2个技能培训站点,累计培育技能型乡村(社区)4个。(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各镇(街道)) 4.强化技能人才保障激励。完善“礼遇技能”增值保障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按规享受政府津贴、贷款贴息、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保障服务。完善高技能人才证书奖励和岗位奖励制度,对新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舟山就业的企业在岗职工继续给予一次性证书补贴(1600元/人),对企业一线从事紧缺职业(工种)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继续给予岗位补贴(400元/月、600元/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5.打通技能人才就业壁垒。探索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唯年龄的用人导向,保障技能人才参加事业单位、国企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事业单位和国企建立“技能+学历”复合型招聘模式,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岗位设置中,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核心录用条件,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上实现与专业技术人员等值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国有企业) 6.弘扬尊重技能的价值取向。实施“技能文化浸润”工程,通过系列宣传行动增强社会认同,结合技能人才活动、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和赛事开展工匠文化宣传活动,创新设立“定海技能专享周”“工匠日”,鼓励工匠文学作品创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依托“两廊一城”共富市集等平台,开展绝技绝活展示、技能体验活动。扩大“技能人才优享券”范围,丰富技能人才消费体验,不断完善礼遇技能增值服务。深入挖掘最美工匠、绝技绝活、技能成才等典型人物,运用主流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讲好技能改变命运、技能铸造成就的“技能故事”。(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镇街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技能型社会建设要坚持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把高质量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技能型社会建设推进专班工作机制,由区政府牵头,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体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工业园区、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各镇(街道)等专班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领作用,指导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一镇一品”实践创新。 (二)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专项激励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以及地方人才经费等,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保障技能竞赛和宣传推广。加大财政对技能型乡村(社区)、技能型企业建设的激励保障力度,加强重点产业项目的技能人才培养支持。 (三)加强评估考核。逐步建立技能型社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建立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定期通报、指标晾晒等,形成互学互比、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力度,提炼总结典型案例,挖掘典型事迹,选树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从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起至实施之日的政策,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定海区技能型社会专项激励区试点重点指标 2.定海区技能型社会专项激励区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3.定海区技能型社会专项激励区试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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