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梭子蟹种群可持续繁衍,3月31日-4月2日,定海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执法人员在长白、西码头等地开展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政策宣传与走访,在渔业码头、乡镇主要出入口、农贸市场等处张贴和发放通告50份,并提醒渔民和商贩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强调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建议市民在禁售期主动拒绝购买违规蟹类,选择合法水产品。 抱卵梭子蟹是指腹部带有卵的雌性梭子蟹,也就是舟山人俗称的“带籽蟹”。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产卵期一般在4月到7月。而孵化出的幼蟹需要经历8至10次蜕壳,才能初长成“青年蟹”,整个生长过程至少需要5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生。在禁捕期间,也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违者依法处罚。“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海洋永续的根基。下一步,定海区海洋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码头、市场、捕捞船、渔运船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联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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