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002637961R/2025-7890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城东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城东街道乡村合伙人公开选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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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城东街道综合指挥室(党政办公室)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高村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拟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合伙人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人数 城东街道大洋岙村1名;城东街道洞桥村1名。 二、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拥护和带头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处理和解决农村疑难问题; 3.能正确行使党员群众赋予的权力,处事公道正派,坚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奉献,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为大洋岙村或洞桥村村民;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经街道、所在村两委共同讨论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其他不能担任村干部人选的情况。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方式进行。①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我推荐。②组织推荐,即村党组织牵头,组织一定范围内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身份人员集体讨论推荐村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并向街道党工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所需报名材料一致。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4:45);咨询电话:0580-2621930。 2.报名地点: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建办303办公室(海天大道107号) 3.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同时需提供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城东街道村乡村合伙人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4.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资格审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岗位报名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入围人选,应聘者按照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 (四)公示及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 乡村合伙人到所在村上岗工作,工作周期至本届村委换届,换届时结束合伙人身份。表现优秀的,由组织推荐参与村两委班子选举。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村副职干部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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