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5-79349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5-03-24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决策事项的实施工作。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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