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5-00863
文  号: 定政发〔2025〕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5-02-06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区政府区长 孙丹燕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税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审计局。

联系定海区税务局。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夏  泉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对口合作、军民融合发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机关事务、人民武装、信访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税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国资公司。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信访局、区档案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林业局定海分局)、定海消防救援大队、驻定部队。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李  舟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菜篮子”工程、招商引资、定海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定海海洋科学城开发建设、自贸区建设、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自贸区定海综合事务中心、区科技创新中心、区经济担保公司。

联系区科协、市商贸集团定海分公司、市电力局定海供电分局、移动定海分公司、电信定海分局、联通定海分公司。

区政府副区长 林  平  

负责民政、金融、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卫生健康、医保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

联系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关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驻定金融机构。

区政府副区长 刘奋伟  

负责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海洋与渔业、五水共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含区城乡建设集团)、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市远洋渔业集团、各民主党派。

区政府副区长 余  舟   

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定海旅游集团。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红十字会、区老年体协。

区政府副区长 黄跃明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有机更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港航、海事、口岸管理、港口建设管理、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城市更新中心、区城乡建设集团、区口岸开放服务中心。

联系区侨联、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定海海事处、马岙海事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分中心。

区政府副区长 金  鑫  

负责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甬舟铁路政策处理指挥部。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定海区气象局、定海交警大队。

区政府副区长 周志海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区司法局。

联系区民宗局。

区政府副区长 闫  磊  

负责外事、台湾事务、供销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开展工作。

分管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供销联社。

联系区台办。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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